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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自守遠避偶像

作者/真耶穌教會|類別/事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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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文:「我們知道我們是屬神的,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。我們也知道神的兒子已經來到,且將智慧賜給我們,使我們認識那位真實的,我們也在那位真實的裏面,就是在祂兒子耶穌基督裏面。這是真神,也是永生。小子們哪,你們要自守,遠避偶像。」(約壹五19-21)。

一、為何要遠避偶像

1.偶像本身算得什麼?(林前十19;詩一一五4-8)。
2.偶像是魔鬼迷惑人的工作(耶十14-15;申三十二17)。
3.魔鬼是迷惑普天下的(啟十二9;賽二8-9)。
4.神已救我離棄偶像,歸向祂了(帖前一9)。
5.已脫離了污穢,切勿再被纏住制伏(彼後二20-22)。

二、要自守遠避偶像

1.要除淨偶像(申七4-6;代下十四2-6)。
△根據信徒經驗,凡是偶像沒除淨者,不得平安。
2.不可訪問他們的神(申十二30-31)。切勿過問佛法、異能、邪術及各種迷惑人的見證,及聽取撒但深奧之理(啟二24;提後二16)。避免誘惑起不信的惡心離棄真道。
3.不可跪拜偶像(出廿4-6)。參加世俗喪禮當保守自己不參與異端之儀,如乞水、掛孝、擱棺吊祭封釘、提燈、巡山、做旬、風水,信徒當一概遠避以免沾染污穢惹神忿怒;連行禮、拈香都不可。
△曾有信徒不慎被沾染;有發狂的,有舊病復發的、有離道的。
4.不可作偶像的器具(羅六13)。不做偶像工作,如雕刻偶像、神轎、神主、神桌及有關供奉偶像等技術工作、劃像刺繡神衣及各種神壇供奉之旗幟。不賺偶像錢,不幫忙偶像工作,遠避參與世俗婚喪喜慶祭典之雜事。
5.不可與鬼相交(林後六14-18)。從外邦來信主的信徒曾經驗世俗種種異端如嫁娶、喜慶、喪、忌、迎神、年節各種習俗,若遇外邦人請教,切勿傳授。藉機見證真神以免再與鬼相交。民間作戲不可納丁費,和尚化緣不可給緣金,民間建築廟、宮、寺院都不可奉獻,切勿讓子女去參與迎神行列。
6.不可給魔鬼留地步(弗四27)。遭遇患難困苦要恆切禱告(羅十二12),並請教會同靈代禱(雅五13-18)。切勿聽信外邦人迷信謬論,如沖犯、煞、祖先討食、剋沖、禁忌、等等說不完的鬼話。他還會指示方法,如卜卦、問神、祭煞、驅邪、蓋運、符咒、爐丹、等等迷惑人的話,給魔鬼留地步。魔鬼藉機運行迷惑離開真神,受害自取沉淪,不可不慎(申十八9-13)。

結語:「你們要靠著主,倚賴祂的大能大力,作剛強的人。要穿戴神所賜的全副軍裝,就能抵擋魔鬼的詭計。在磨難的日子,抵擋仇敵,並且成就了一切,還能站立得住。」(弗六10-13)。

 

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《靈糧集08》,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


文章標籤:  #真耶穌教會  #事奉  #靈糧集0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