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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人看見神

作者/真耶穌教會|類別/教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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神是個靈(約四24),雖是眼不能見,但藉著真信徒可以使人認識神,看見神,而相信神。

一、以見證使人看見神(徒二十六16-18;羅十14、17)。

1.安得烈、腓力(約一41-42、45-46)。
2.為主作見證(賽四十三10-12;徒一8)。
3.領人到真教會,就能看見神(弗一21)。

二、以好行為使人看見神(約壹四12

1.以撒、約瑟(創二十六12-22、26-28,三十九2-3)。
2.主對門徒的指示(約十三35,十五8)。
3.要顯出主的形狀榮神益人(弗四24;西三10;羅十三14;彼前二12;太五16)。

三、以神蹟聖靈使人看見神(羅十五18;來二4

1.以利亞、以利沙(王上十八37-39;王下五15)。
2.主耶穌(約三1-2)。
3.使徒(可十六20;林後十二12)。
4.得聖靈充滿(弗一17-19;約壹四13)。
△求主多顯出神蹟使人信主(徒四29-30),能看見主,得到喜樂(約二十20)。

 

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《靈糧集08》,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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