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捨己

作者/陳恆道|類別/信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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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言:

△捨己乃跟從主的第一課(太十六24)。
△何謂捨己?就是捨棄自己、消滅自己、沒有自己。茲分三方面述說:

一、絕無私意(太二十六39

1.神意高過人意(賽五十五8)。
2.當完全順服神旨,絕無自己的私意(腓二6-11)。
3.一切遭遇都是出於神,當默然不語(詩三十九9)。

△身體受試煉(林後十二7-9;伯二10)。
△財物受損失(伯一20-21)。
△心靈受打擊(撒下十六9-12;林前四10-13)。

4.凡事臨身,對一切愛主者,都有益處(羅八28)。

二、滅絕罪身(羅六6

1.當治死肉身的邪情私慾(加五24;西三5-10)。
2.不容許罪在身上作王(羅六12)。
3.當與罪斷絕(彼前四1-3)。
4.攻克己身,叫身服我(林前九27)。
5.靠著聖靈,多方禱告,必能攻克(太二十六41;羅八1-2、13)。

三、奉獻全身(羅十二1-2

1.主的教訓(太十六21-25)。
2.馬利亞打破玉瓶,奉獻香膏(可十四3-9)。
3.亞伯拉罕奉獻獨生子(來十一17-19)。
4.保羅奉獻全身給主(腓三7-8;徒二十22-24)。
5.我們活著,當立志:全為主、勤為主、永為主(羅十四7-8;林後五14-15)。

結語:

△捨己順主,捨己為主,必得大榮和大賞(可十一1-10;啟十四13)。

 

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《靈糧集07》,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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