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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

作者/真耶穌教會|類別/信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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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文:提後四7~8;林前九24~26。
 

 
一.美好的仗已經打過了

 1.福音的爭戰(帖後二2)。
  (1)在神面前有能力(林後十4)。
  (2)打破魔鬼營壘(林後十4)。
  (3)從魔鬼手中奪回(林後十5;西一28)。

 2.牧養的爭戰(約廿一15~19)。
  (1)按神旨意牧養(彼前五2)。
  (2)甘心樂意牧養(彼前五2)。
  (3)作群羊的榜樣(彼前五3)。
  (4)必得榮耀冠冕(彼前五4)。

 3.真理的爭戰(提前一8,9,六12
  (1)按正義分解聖經(提後二14~15)。
  (2)在真道上大有膽量(提前三13)。
  (3)靠聖靈駁倒眾人(徒六10;多一9)。

 4.爭戰的勝利
  (1)穿戴全副軍裝(弗六11~17)。
  (2)受苦的心志作兵器(彼前四1、2;提後二3)。
  (3)順服神的安排、帶領(彼前四1、2;提後二3)。
 

 
二.當跑的路已經跑盡了

 1.跑在神的道路上
  (1)按神所差派(徒廿六16~19)。
  (2)按神旨意所定的(徒十三36,廿27)。
  (3)成全神所託付的職責(徒廿22~24)。
  (4)培訓、交棒──提多、提摩太、各城設立的長執。

 2.一生事奉神
  (1)全家事奉神(書廿四15)。
  (2)服事這一世的人(徒十三36)。
  (3)珍惜生命、把握機會(太廿22、23)。

 3.至死忠心
  (1)善盡職責本分(提前四1~2;太廿五14~30)。
  (2)勝過試煉(啟二10;雅一12)。
  (3)至死不變(徒廿一12~14;提後四10)。
 

 
三.所信的道己守住了:

 1.遵行天父旨意(太七21~23)。
  (1)拜神與行道(太七21)。
  (2)服事與行道(太七22)。
  (3)恩賜與行道(太七22)。

 2.信行合一:
  (1)服事與聽道(徒十38~42)。
  (2)聽道與行道(雅一22~25)。
  (3)信心與行為(雅二17~20)。

 3.靈修完全:
  (1)謹慎自守(提前四15~16;彼前四7、8)。
  (2)攻克己身(林前九27,十12;雅一13~15)。
  (3)追求完全(太五48;加五22、23;提前六11)。
 

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《靈糧集22 》,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


文章標籤:  #真耶穌教會  #信心  #靈糧集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