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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可看輕小子裏的一個

作者/羅讚坤|類別/人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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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富輕貧、強者欺弱乃為此世之常事(雅二1-4)。但主教訓我們,就是小子裏的一個:如無知的小孩(也可包括貧窮人、卑微的人、軟弱孤寡),也不可輕看他(太十八10-11)。

一、為何不可輕看他

1.因他也是蒙揀選的(約十五16)。
2.主來世上特找失喪的人(路十九10)。
3.已悔改歸主的不可視為俗物(十五10,徒十15)。
4.因為肢體不可互相輕視(林前十二20-27;弗二19)。
5.他們的使者常見神面(路十八10)。

二、當如何對待他

1.對小孩子

(1)小孩常為人所輕看(路十八15)。
(2)主卻愛小孩看重他(太十九13-15)。
(3)服事小孩必得賞賜(太十42)。

2.對貧窮人

(1)窮人常被怨恨遠離之(箴十九4、7,十四20)。
(2)主卻揀選窮人(雅二5),拯救他(路十六22-23)。
(3)不可看輕窮人(詩八十二4;路十四13)。

3.對卑微(賤)的人

(1)卑賤人常被輕視(路十八9-14)。
(2)但神卻揀選他(林前一27-28),看顧他(得三6-11)。
(3)不可以外貌待人(雅二1-4)。

4.對軟弱孤寡

(1)軟弱孩寡常為人所忽略(徒十八1)。
(2)神卻幫助搭救(詩七十二12-14),差人濟助(伯二十九12-16)。
(3)靈性軟弱的也當幫助(羅十四1,十五1;雅五19)。

 

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《靈糧集05》,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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