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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主的家庭

作者/侯恩源|類別/家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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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言:愛主的家庭必蒙主所愛(約十四21-23)。

△接待主的家庭就是愛主的家庭。

一、馬大的家庭(路十38

1.主愛她全家(約十一5)。

2.與他們作朋友(約十一11)。

3.與他們同住(太二十一17;可十一11)。

二、撒該的家庭(路十九1-6

1.欽慕主爬上桑樹。

2.歡歡喜喜接待耶穌。

3.悔改昔日的錯行。

△救恩臨到他家。

三、呂底亞的家庭(徒十六15

1.接待主的門徒(2人)就是接待主(太十40;十三20)。

2.成為馬其頓教會的根據地(徒十六40)。

3.腓立比教會得保羅的記念。

四、腓利的家庭(徒二十一8-10

1.本為七位執事的一個。

2.後來成為傳福音的腓利。
3.女兒都是說預言的。

五、亞居拉、百基拉的家庭

1.接待保羅並與他同工(徒十八2-3、18)。

2.接待亞波羅(徒十八26)。

3.家中作教會(羅十六3-5)。

 

 

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《靈糧集18》,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


文章標籤:  #侯恩源  #家庭  #靈糧集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