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樂園中的人

作者/張國清|類別/其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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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經:創一26上、27上、28上,五1-2。

本論:

一、有神的形像(創一26上、27上,五1下)。

二、見人即見神(詩八十二6)。
俗稱:見子如見父,子像父,不是父像子。主耶穌降生為人子,是最像樣的人,最標準的人,因此,主耶穌十分把握,十足的說:見我即見父──神(西一15;約十四9,十二45)。

三、自我省察──信了耶穌,受了洗禮,得了聖靈,進了樂園──真耶穌教會,像不像人,像人就像神(弗四21-24)。

四、自我省悟──神造人的真正目的(賽四十三7)。

五、蒙神賜福(創一28上,五2下)──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,與神的性情有分(彼後一4;西二9-10上)。

結論:

珍惜人的尊貴(創二7;詩四十九20)。


 

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《靈糧集17》,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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