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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撒的佳範

作者/侯恩源|類別/人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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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童年時與父同行(創二十二1-18

1、在拜神的事上二人同行(5-6)。

(1)教訓兒女學習敬畏神(申四10)。
(2)兒女要在主裡聽從父母(弗六1)。
(3)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之道(箴二十二6)。
 
2、在拜神的信心上二人同行(7-8)。

(1)燔祭的羊羔在那裡呢?──表明他對拜神的事極其用心。
(2)拜神要用心靈和誠實(約四23-24)。
(3)要存誠心和充足的信來到神面前(來十22)。
(4)神必自己預備作燔祭的羊羔──亞伯拉罕信心的回答。
(5)以撒相信父親的話,於是二人同行──同心(摩三3)。

3、順從父親被獻在壇上(9-10)

(1)預表基督的順服(腓二8;弗五2)。
(2)當將身體獻上,當作活祭事奉神(羅十二1,六13)。
(3)當為主而活,為主而死(羅十四7-8)。

4、蒙神賜大福──二人同行完成神的吩咐(11-18)。

(1)以撒彷彿從死裡復活(來十一19)。
(2)神預備一隻公羊代替以撒(約一1-29)。
(3)蒙神賜大福(17-18)。
(4)因信行完神的旨意必得大賞賜(來十35-39)。

二、在婚姻上順從神旨(創二十四)

1、順從父親信心的安排(1-9)。

(1)賢慧的妻是神所賜的(箴十九14)。
(2)在一切事上認定神,神必指引他的路(箴三5-6)。
(3)神為亞當造夏娃(創二18、21-24)。

2、相信神的引導──默想交託(10-66)。

(1)當將你的事交託神,並倚靠祂,祂就必成全(詩三十七5)。
(2)你當默然倚靠神,耐性等候祂(詩三十七7)。
(3)得著賢妻是蒙了神的恩惠(箴十八22)。

3、順從神的旨意娶利百加為妻(67)。

(1)娶了她為妻──順從神的配合(可十6-9)。
(2)且愛她──遵行神的教訓(弗五25、28-29)。
(3)得了安慰──得享家庭的溫暖(箴三十一10-12)。

4、在婚姻生活上蒙神賜福(創二十五21,二十六8-11)。

(1)為妻子禱告蒙神應允(二十五21)。
(2)與妻子戲玩保住妻子(創二十六8-11)。
(3)夫妻相愛禱告無礙(彼前三7)。

三、在生活上信靠神的應許(創二十六1-6、12-13

1、他在非利士地遇上飢荒──生活上的大考驗。

(1)以色列民在曠野四十年不種也不收(申八2-3)。
(2)以利亞在飢荒中神養活他(王上十八3-16)。
(3)不必為生活憂慮(太六25-33)。

2、神應許必與他同在,賜福給他。

(1)敬畏神的人一無所缺(詩三十四8-10)。
(2)神豈不也將萬物與基督一同賜給我們(羅八32)。
(3)神的應許在基督裡都是實在的(林後一20)。

3、以撒就住在基拉耳──相信神的應許。

(1)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作成(羅四19-21)。
(2)信靠神的必不至羞愧(羅九33)。
(3)神的言語,句句都是煉淨的(箴三十5)。

4、以撒在那地耕種──神賜福給他。

(1)憑著信心、不慼眼見(林後五7)。
(2)五個餅兩條魚的教訓(約六5-14)。
(3)百倍的收成,日增月盛,成了大富戶(箴十六20)。
(4)親手作正經事必蒙神賜福(弗四28;箴十三4)。

四、在為人上一心追求和睦(創二十六14-33

1、受非利士人嫉妒,以撒一直忍讓(14-22)。

(1)不要以惡報惡,要盡力與眾人和睦(羅十二17-21)。
(2)要離惡行善,尋求和睦,一心追趕(彼前三9-11)。
(3)不與人相爭,也不與人為敵,便得利河伯(羅十二9-10)。

2、得神喜悅,蒙神賜福(創二十六23-32)。

(1)神向他顯現堅固他的信心(24)。
(2)仇敵前來與他相好(26-31;箴十六7)。
(3)仇敵明明看見神與他同在(28)。
(4)仇敵認明:你是蒙神賜福的了(29)。
(5)以撒又得了一口活水井起名叫示巴(32-33)。

結語:

以撒幼年時在信仰上與父同行,建立了美好的信仰根基,繼承了父親的信心,凡事信靠神,順服神,遵行神的旨意,得神的同在與賜福。能在世人之中為神發光,榮耀神的名,堪為真信徒的楷模。

 

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《靈糧集17》,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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