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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弗所書第二章-教會是主的聖殿

作者/侯恩源|類別/經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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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在基督裡的恩慈(二1-10)

1、本為可怒之子(二1-3)。

△死在過犯罪惡之中(羅五12)。
△隨從今世的風俗(申十八9-14)。
△放縱肉體的私慾(羅八7-8)。

2、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(二4-5)。

△因著神的大愛──豐富的憐憫(多三5)。
△藉著重生的洗(羅六4-11)。
△就不定罪(羅八1-4

3、叫我們與基督一同坐在天上(二6-9)。

△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(西三1-4)。
△與基督一同作王(啟二十6;太十九18)。
△有屬靈(王)的權柄(太二十八18;可十六17)。

4、為叫我們行善。

△將神的恩慈顯明給後代(詩七十八4-7)。
△遵行神的旨意(彼前二13-15)。
△不能自誇(羅十一17-20)。

※我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。

二、在基督裡的和睦(二11-22)

1、從前是遠離神的人(二11-12)。

△沒受割禮──不潔的人。
△與基督無關──應許無分(羅九4)。
△不認識真神──沒有指望(提前四10)。

2、如今卻得親近神了(二13-16)。

△靠著基督的血(來十19-20)。
△基督在十字架上滅掉冤仇(加三13-14)。
△將兩下合而為一(加三27-28)。

3、成為神家裡的人(二17-19)。

△同被一個聖靈所感(約六44)。
△與聖徒同國(腓三20;彼前二9)。
△傳和平的福音(林後五17-20)。

4、被建造成為主的聖殿(二20-22)。

△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(加一6-9;林前三10-11)。
△以基督耶穌為房角石(彼前二5、7;約貳9-11)。
△各房靠主聯絡得合式(彼前一10-13)。

※成為神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(林前六19-20)。

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《靈糧集16》,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


文章標籤:  #侯恩源  #經卷  #靈糧集1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