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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命記第十章

作者/陳勝全|類別/經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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壹、復造石版重受誡命

經文

申命記十章1-5節;參:出埃及記三十四章1-4節。

引言

你要鑿出兩塊石版,和先前的一樣,上山到我這裡來,又要作一木櫃(申十1)。

一、再鑿石版(十1-3)

1、要鑿出石版(1)。
2、和先前一樣(1)。

△律法一點一畫不能廢去(太五17-18)。
△律法不因人罪而廢(詩一一九126)。

二、再到山上(十3)

1、攜帶石版(3)。
2、再度上山(3)。
3、四十晝夜(十10)。

△在信徒中間,百般忍耐(林後十二12)。

三、再領誡命(十4)

1、親自寫在版上(4)。
2、照先前所寫的(4)。
3、將版交給我了(4)。

△誡命是美好的(尼九13)。
△不加添不刪減(申四2)。

四、結論(十5)

放在櫃中(5)。

1、善加保存。
2、珍視誡命。

△你要遵守我的言語,將我的命令存記在心(箴七1)。


貳、神所要的是甚麼呢?

經文

申命記十章12-13、20節。

引言

只要你敬畏耶和華你的神(申十12、20)。

一、只要敬畏神(十12-13)

1、遵行祂的道(12)。

△遵行祂的命令,行祂所喜悅的事(約壹三22)。

2、盡心、盡性事奉(12)。

△守祂的誡命,專靠祂,盡心、盡性事奉祂(書二十二5)。

3、遵守祂誡命(13)。

△遵守誡命就是愛祂了(約壹五3)。

二、要敬畏耶和華(十20)

1、事奉祂

△殷勤不懶惰,常常服事主(羅十二11)。

2、專靠祂

△專心仰賴耶和華(箴三5)。

3、指祂名起誓

△行事奉主耶穌的名(西三17)。

三、結論(十13)

為要叫你得福。


參、除掉污穢頸項勿硬

經文

申命記十章14-19節

引言

看哪!天和天上的天,地和地上所有的,都屬耶和華你的神。……所以你們要將心裡污穢除掉(申十14、16)。

一、喜悅選民的耶和華(十15)

1、喜悅列祖。
2、揀選列祖。
3、擇選你們──後裔。

△揀選,特作自己子民(申七6-8)。

二、可敬畏的耶和華(十17-19)

1、至尊的神(17)。

(1)萬神之神。
(2)萬主之主。

△天下萬國的神(王下十九15)。

2、至大的神(17)。

(1)大有能力。
(2)大而可畏。

△大而可畏的神,向愛主守主誡命的,守約施慈愛(但九4)。

3、公義的神(17)。

(1)不以貌取人。
(2)不受賄賂。

△耶和華我們的神,沒有不義,不偏待人,也不受賄賂(代下十九7)。

4、憐恤的神(18)。

(1)為孤寡伸冤。
(2)憐愛寄居的。

△耶和華保護寄居的,扶持孤兒和寡婦(詩一四六9)。

三、結論

△常存敬畏的,便為有福(箴二十八14)。


肆、祂是你所讚美的神

經文

申命記十章20-22節。

引言

你要敬畏耶和華……祂是你所讚美的神(申十20-21)。

一、做了大而可畏的事(十21)

1、為你而做的(21)。

△都是為我們所做(約十三12)。

2、親眼所見的(21)。

(1)親眼見到神(出十九16-19)。
(2)親眼見神蹟(書二十四7)。

△乃是親眼見過祂的威榮(彼後一16)。

二、使選民由少成眾(十22)

1、生存下來沒有被滅。

△耶和華使祂的百姓生養眾多(詩一O五24)。

2、由七十人到如星之眾。

△選民人數不計其數(民一1-二34)。

三、結論

你們當讚美主,當頌讚祂(羅十五10-11)。

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《靈糧集16》,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


文章標籤:  #陳勝全  #經卷  #靈糧集1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