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害群之馬亞干

作者/張建二|類別/人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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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言

「……因為……亞干取了當滅的物,耶和華的怒氣,就向以色列人發作。」(書七1)。

耶利哥雖城大民眾,以色列民卻不費吹灰之力將之攻下。艾城乃小城寡民,以色列民反遭慘敗,民心消化如水。其主因頗值探究,並引為深思:

一、個人背景(書七1

1、猶大支派。
2、謝拉的曾孫。
3、撒底的孫子。
4、迦米的兒子。
5、亞干原文意為:擾亂者、困擾者。

二、經過(書七21

1、看見──在所奪之財物中看見(給魔鬼留地步)。

﹙1﹚一件美好示拿衣服(可能以金線編織)。
﹙2﹚二百舍客勒銀子(重約二公斤)。
﹙3﹚金子五十舍客勒(重約半公斤)。

2、就貪愛──(眼目的情慾)。

3、便拿去──(化動機成行為)。

4、藏起來──(欲遮掩己過)。

△人的墮落是漸進的(弗四22後段;雅一15)。
△「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;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。」(路十二2)。

三、結果

1、觸犯誡命(出二十章)。

﹙1﹚不可殺人(六誡)──間接殺人(出二十13)。
﹙2﹚不可偷盜(八誡)(出二十15)。
﹙3﹚不可貪心(十誡)(出二十17)。

2、害己──被活活打死連同所竊之物同埋於亂石堆下。

3、害家人──連累家人並他的牲畜、亦遭眾人用石頭打死。

4、害眾人──以色列人艾城之戰慘敗,三十六勇士戰死沙場。

 四、教訓

1、貪心是萬惡之根,使人離道(提前六9-10)。

△貪心與拜偶像同罪(弗五5)。

2、害群之馬使全體(教會)受累(林前十二26)。

△雖是亞干一人犯罪,經上卻云:「以色列人在當滅的物上犯了罪」(書七1)。

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《靈糧集16》,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


文章標籤:  #張建二  #人物  #靈糧集1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