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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心的憑據

作者/許東霖|類別/靈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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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言:經云:「你該知道,末世必有危險的日子來到。因為那時人要專顧自己、貪愛錢財、自誇、狂傲、謗讟、違背父母、忘恩負義、心不聖潔、無親情、不解怨、好說讒言、不能自約、性情兇暴、不愛良善、賣主賣友、任意妄為、自高自大、愛宴樂不愛神;有敬虔的外貌,卻背了敬虔的實意;這等人你要躲開」(提後三1-5)。主耶穌說:「只因不法的事增多,許多人的愛心,才漸漸冷淡了」(太二十四12)。「然而有一件事我要責備你,就是你把起初的愛心離棄了。所以應當回想你是從那裡墜落的,並要悔改,行起初所行的事」(啟二4、5)。

保羅告訴哥林多教會:「你們既然在信心、口才、知識、熱心,和待我們的愛心上,都格外顯出滿足來。我說這話,不是吩咐你們,乃是藉著別人的熱心,試驗你們愛心的實在。……所以你們務要在眾教會面前,顯明你們愛心的憑據,並我所誇獎你們的憑據」(林後八7、8、24)。今日真教會的信徒在末世對人、對神當顯出愛心的憑據來!

一、 當在善事上顯出愛心(約壹三16-19

1、聖徒缺乏要幫補(羅十二13上)。
 △多加廣行善事、多施賙濟。當她患病而死時,神藉彼得禱告使其復活(徒九36-41)。
 2、接待那為主的名出外作工的人(約參5-8)。
 △撒勒法的寡婦在飢荒困苦中尚接待以利亞先知,結果神祝福她母子保存性命;油不缺短、麵不減少,直到飢荒的日子過去(王上十七9-16)。
 3、不可忘記用愛心接待客旅(來十三1、2)。
 △我們行善不可喪志,若不灰心,到了時候就要收成。所以有了機會就當向眾人行善,向信徒一家的人更當這樣(加六9-10;太二十五34-40)。
 4、同靈要彼此接納(羅十五1-7)。
 △不可按外貌待人(雅二1)。

5、用愛心彼此問安(彼前五13、14)。
 △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(加五13-14;彼前四7-11)。我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,眾人因此就認出我們是主的門了(約十三34、35)。
 △善待那不可能報答你的人(路十四12-14)。應有施比受者更為有福的精神(徒二十33-35)。
 △扶助軟弱的人,挽回偶然被過犯所勝的人(羅十四1-6;加六1、2;雅五19、20)。
 二、在傳福音事上顯出愛心(約三16-18

1、福音是關乎萬民的得救(路二10-14;提前二4)。
 2、白白得來,也要白白捨去(太十7、8)。
 3、往普天下去,傳福音給萬民聽(可十六15、16;太二十八19、20)。因為聖靈差遣真教會的信徒(徒一8;路四18、19;約二十21-23),我們所得到的不可不去傳揚主恩(徒四20;彼前二9;林後六1)。
 △傳福音要先找自己的親屬(約一40-42;可五18-20)。
 △保羅為骨肉之親得救願意犧牲(羅九1-3)。
 △腓力傳福音先找朋友──拿但業(約一43-49)。
 4、要有父母心的愛──犧牲、體諒(林前四15;林後十二14-15)。
 5、為拯救人靈魂,甘心受苦顯明了神的愛(箴二十四11;約壹四7-12;提後二3;西一28、29;林前九16-23)。
 三、當人得罪你的時候要顯愛心(太五43-48

1、不以惡報惡,要以善報惡(羅十二17-21)。
 2、私下指出他的錯來,從心裡切實赦免了他(太十八15、21-35),存心忍耐勸戒那抵擋的人(提後二24-26),寬恕人的過失,便是自己的榮耀(箴十九11)。。
 3、要為逼迫你的、怨恨你的代禱和祝福(路二十三34;太五44-48)。
 △太衛敬畏神不敢殺害掃羅是愛心的表現(撒上二十四4-10,二十六7-16)。
 △大衛容忍示每的侮辱,祈望神的施恩(撒下十六5-13)。
 △約瑟不計較弟兄的惡,是認為有神的美意(創五十15-21)。
 △經云:「你們既因順從真理,潔淨了自己的心,以致愛弟兄沒有虛假,就當從心裡彼此切實相愛」(彼前一22)。「愛是恆久忍耐、又有恩慈,愛是不嫉妒,愛是不自誇、不張狂、不作害羞的事,不求自己的益處,不輕易發怒,不計算人的惡,不喜歡不義,只喜歡真理,凡事包容,凡事相信,凡事盼望,凡事忍耐,愛是永不止息」(林前十三4-8)。
 四、對神更要顯出愛心(林後五14、15

1、感激、明白主的愛,當以神為樂(弗三16-19;羅五6-11)。
 2、跟隨主的人,當捨己、愛主勝過愛親屬、自己的性命和一切財利(太十六24-25;路十四25-27;太六24)。
3、無論患難、困苦、逼迫、飢餓、赤身露體、危險、刀劍……都不能使我與基督的愛隔絕(羅八35-38;哈三17-19)。
 4、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,人若愛世界,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(約壹二15-17)。
 5、凡事為榮耀神而行(林前十31)。
 (1)當以財物尊榮神(箴三9)。
 △不搶奪神的物──十分之一的奉獻,神的物當歸給神,是不可不行的(瑪三8-10;太二十三23,二十二21)。
 △為建殿奉獻(該一7、8;代上二十九10-19)。
 (2)常常以頌讚為祭獻給神(來十三15、16)。
 (3)行事為人對得起主,凡事蒙祂喜悅(西一9、10)。
 6、愛主的人必遵守主的道(約十四15、23、24)。
 7、愛主的人必餵養主的群羊(約二十一15-17;彼前五1-4)。
 結論:無論在善事上,傳福音、人際關係或對神方面,凡我們所行的,都要顯出愛心的憑據來,以榮神益人,能救人也可救己(林前十六14)。

 

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《靈糧集15》,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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