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錄

TOP

做神的兒女

作者/賴英夫|類別/家庭

  • 字型小
  • 字型中
  • 字型大

 引言

神起初造人,是照自己的樣式造男造女,並且賜福給他們,稱他們為人(創五1-2),所以人被稱為神的兒女是一切受造之物中最尊貴的(創一26-29;路三38),可惜這尊貴的身分於始祖犯罪之後就失去了(羅五12,三23),慈愛的神為挽回人作神兒女的尊貴性,設立耶穌作挽回祭,叫凡信他的人,就蒙賜作神兒女的權柄(約一12;加三26;弗一5),所以經上說:「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,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,我們也真是祂的兒女,世人所以不認識我們,是因未曾認識祂。」(約壹三1)。

一、要作蒙慈愛的兒女──效法神(弗五1
 
1、作順命的兒女──要追求聖潔(彼前一14-17;林後六17-18)。
2、要作光明的子女──行事為人要良善、公義、誠實(弗五8-9)。
3、作神無瑕疵的兒女──凡所行的無怨言、無爭論(腓二14-16)。
 
△有神的聖潔、良善、公義、誠實的形像,又有完全無疵的信心;凡事信靠、凡事謝恩,如明光照耀於暗世,將生命之道表明出來,造就世人,榮耀天父真神(帖前五15-18)。

二、作神兒女的福氣

1、不用為生活憂慮(太六24-33
2、不必為生命擔憂(太十29-31
3、禱告必蒙神垂聽(太七7-11
4、將來必要像耶穌(約壹三2;腓三20-21

三、作神兒女的憑據

1、領受神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(弗一13-14;羅八16;加三6-7
△要被聖靈引導,順服聖靈而行(羅八14;加五16、25)。
 
2、有神的道存在心裡──不犯罪(約壹三9-10,五18
△要用信心領受神的道(來四2、12;約十七17)。

3、愛主耶穌遵守祂的命令──彼此相愛(約八42,十四15,十三34-35
△當彼此相愛,因為愛是從神來的,凡有愛心的,都是從神生的(約壹四7)。

結論

要以作神的兒女為最尊貴、最滿足、最喜樂。不貪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,要盡心、盡意、盡性、盡力愛主我們的神(約壹二15-17;可十二29-31),作個蒙慈愛的兒女。

 

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《靈糧集14》,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


文章標籤:  #賴英夫  #家庭  #靈糧集1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