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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方面的對待

作者/簡東豪|類別/人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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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引言:耶穌與門徒來到加利利海東岸的村莊──格拉森,所發生的事情(可五1-20)。

一、魔鬼對待人──殘忍

1、使那人常住墳塋裏(可五2-3)──生活在罪惡中(太二十三27-28
2、使人不穿衣服(路八27)──沒有義行(啟十九8
3、使人極其兇猛(太八28)──性情兇暴(提後三5
4、使人晝夜嘁叫(可五5)──喧嚷的世代(賽八9
5、使人傷害己身(可五5)──生活不規律等於傷害己身(參:路十六19;箴二十三29-32

二、耶穌對待人──恩慈
 
1、為救人冒險過海(可四35、37
2、為救人不怕兇惡(太八28
3、為救人使人誤會(路八35-37
4、使群鬼所附的人,得著平安(可五15
5、不接受蒙恩者的報答(可五18-20

三、效法主救人的精神

1、人被拉到死地,你要解救(箴二十四11)。
2、務要傳道,無論得時不得時,總要專心(提後四2)。
3、當竭力在神面前,作個無愧的工人(提後二15)。
4、所以有了機會,就當向眾人行善(加六10)。
5、幫助人不求報答(參:王下五15-16

 

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《靈糧集13》,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


文章標籤:  #簡東豪  #人物  #靈糧集1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