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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信徒的三種標誌

作者/林正雄|類別/信仰生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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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一、持守真理,不隨異端

1、為真道竭力爭辯(猶3

2、棄絕異端及儆醒防備(猶4

(1)認識異端(約壹二18-19;提前四1-3;加一6-8
(2)辨別異靈(約壹四1-6;可九18-26
(3)分別異能(太二十四23-24;林後十一13-15

二、行為正直、不行不義

1、行義的才是義人,顯出是神的兒女(約壹三7、10)。

(1)體認主的慈愛(約壹三1
(2)持指望,就潔淨自己,像主潔淨一樣(約壹三3)。
(3)方能向神坦然無懼(約壹三21-22
(4)才能住在主裏面(約壹二24
(5)為要承受永生(約壹二25

2、犯罪的是屬魔鬼(約壹三8

(1)凡行不義的,就不屬神(約壹三10下)。
(2)犯罪的,就是魔鬼的兒女(約壹三10上)。
(3)仍住在死中(約壹三14下
(4)且在黑暗中行(約壹二11

三、敬神、愛人、不仇恨、不空談

1、敬神:凡遵守主道的,愛神的心實在完全(約壹二5-6)。
2、愛人:愛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(約壹二10-11,三14)。
3、不仇恨:恨人就是殺人,且在黑暗裏行(約三15,二11)。
4、不空談:不只在言語上,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(約壹三18)。

結論:

我們知道凡從神生的必不犯罪,且保守自己,我們所認識那位是真實的,也住在那真實的裏面,就是耶穌基督的裏面,這是真神,也是永生(約壹五18-20)。

 

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《靈糧集13》,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


文章標籤:  #林正雄  #信仰生活  #靈糧集1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