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親愛的弟兄

作者/蔡聖民|類別/信仰生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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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約的使徒書信裏,稱信徒為「親愛的弟兄」或「我的弟兄們」之言極多,只短短的「雅各書」之內,就可以看到十二次,是當留意的重要道理。

主的門徒之間,所稱的弟兄,當然不是骨肉的弟兄或「四海之內皆兄弟也」之意義的弟兄,乃是屬靈的「靈胞弟兄」,極尊貴,極可親愛,在其中充滿著歡欣感謝之福樂。

但如何才是有達到這屬靈可親愛的弟兄呢?是要有下面所舉的五條件才行:

一、要重生作屬靈人,並在神的家真教會,作同一家裏的人(約三5-6;弗二18-19)。

△得聖靈,見證是神的兒子,同在一個神的家中,作屬靈的弟兄,才實在是「親愛的弟兄」(羅八16)。

二、遵行神的旨意的(太十二48-50):

不是只在嘴唇尊敬主(太十五8)。不遵行神的旨意的,主不承認他,被丟在天國外面,豈能稱弟兄呢?(太七22-23)。

三、成聖的(來二11):

因為神是聖潔的(彼前一15),我們進入神家裏,作同一家人之弟兄,若非聖潔,就沒有資格(參考:來十二14:帖前四3)。

△為要達到成聖,應當時常依靠真理和聖靈幫助(約十七17;加五16;西三5-9);一面要與污穢的世人分別(林後六14-18;利二26)。

四、被人恨惡、迫害的:

因為蒙主揀選,作神家裏的人,已不屬世界,必然被世人恨惡(約十五18-19)。啟示錄指示作主僕人的弟兄,要受迫害至於被殺(啟六9-11)。

五、在主的患難、國度、忍耐裏有分的(啟一9):

約翰一生為主受了一切苦難,到了年老更受困在拔摩島上,就如此見證「是你們的弟兄」,實在何等可貴!保羅一生為主受苦的事何其多(林後十一23-28),也是極可敬可效法的弟兄!

△若只在名義上是信徒,一生全然沒有為道受一點苦;或受一點苦,就不忍耐,失去信心,發怨言,豈能作屬靈可親愛的弟兄呢?


 

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《靈糧集05》,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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