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效法神

作者/蔡聖民|類別/信仰生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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弗五1:蒙神慈愛的兒女,所當行的一件重要事,就是要效法神,不要效法人,或效法世界(羅十二1)。下面將神的幾種性情,舉出來作我們效法的標準。

一、神是聖潔的(利十一44-45):世界充滿了污穢,唯有神是聖潔的(賽二十四5);基督徒是歸主為聖,與萬民分別出來的(利二十26)。所以天上有聲音向神的子民呼叫:要從世界的罪惡城出來(啟十八4),且要常在聖潔上追求聖潔(來十二14;約壹三3),至凡事有如神的聖潔一樣(彼前一15-16),才是有效法神,作蒙愛的神的兒女。

二、神是真實的(羅三4),又稱為「聖潔真實的主」(啟六10):世界是「虛謊」的,沒有像神的真實之人在世上;唯已經歸在主裏的人,是應當「在主是真的,在我們也是真的」(約壹二8)。效法神的真實,還有當追求的,是要:心裏沒有詭詐(約一47),口中說真話(提前二7),為道作真見證(約五32),與主耶穌相同。

△耶穌是神在肉身顯現的,祂完全真實,祂教訓人常說「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」,「實實在在」的原語是「阿們阿們」,即「真真實實」。凡是效法主耶穌,說話、行事都是「阿們阿們,真真實實」的信徒,就是效法神,作屬主的真葡萄樹的真枝子,多結真果子榮耀神(約十五1、5、8),才是實在敬畏神的人。

三、神的性情是「良善」或只稱「善」(詩一○七;路十八19):「善」即全然沒有邪惡,這神的善性,也完全在耶穌身上表現出來。祂在世上傳道,是「周流四方行善事」(徒一38),全然不與惡抵抗(賽五十三7),雖受迫害,至於被釘十字架捨命,仍是盡祂的最善,為救贖萬人的罪而犧牲自己的(賽五十三3-6),其實,祂「沒有作過一件不善的事」(路二十三41)。

△我們是主的門徒,當效法神,也當效法耶穌的善,且當應神選召我們的目的,而熱心為善(弗二10;多二14)。

四、柔和謙卑的性情(太十一29):主親自如此指示,自己確實如此實行(太十二19-20):祂作奴僕服事人(太二十28),洗門徒的腳(約十三3-5)。主耶穌這美好的性情,也是門徒所應當效法的(腓二5-7)。

五、公義(詩十一7):這公義也是神的一種貴重的性質。所謂「公義」,就是至公至義,一切的事都不偏私,極其公平公正,恨惡各種的罪惡(詩四十五7)。

△離開神的世人,是失去了公義,作事多從私情己意而偏私,行事不公平公正的,到處皆是。效法神的信徒,也當有神的公義,追求公義(提前六11;提後二24),而在公義上生活(詩一一九40)。又常行公義,得神的喜愛,就必蒙福(彌六8;箴十五9)。

六、慈愛:這是神所有的極重要性情(詩一○三8;約壹四8),是人間所必行的最大之道(太二十二37-38:林前十三13)。

△因神是愛,才差遣耶穌來捨命救贖萬人(約三16;約壹四9-10)。

△蒙救贖的信徒所必行的道,是照主的愛去愛人(約十三34,十五12),甚至為愛人而捨命(約壹三16),表現出主如何我們在世也如何(約壹四17此言指所行的愛與主相同),使人看見有此完全的愛而認出是主的門徒(約十三35)。

△信徒常虧欠的就是這愛(羅十三8)。愛若多虧欠,雖有知識和信心也無益(林前十三1-3)。缺愛的不得永生,有完全的愛才出死入生,在審判時無懼怕,可進天國(約壹三14;約壹四18;太二十五37-40)。

七、忌邪(出三十四14):此語也是神的性情之一,在舊約聖經尚有多處的記載(出二十5;申四24,六15;書二十四19)。忌邪是聖潔公義的反面。「邪」是屬於魔鬼所誘而發生的一切惡事──拜偶像、迷信、異端、今世的風俗,以及人的私慾所作的種種惡行……,神對這一切事,都極恨惡,必攻打而除滅它。效法神的信徒,也當照樣而行,如非尼哈有以神的忌邪為心,起來除滅當時在民中的犯罪者,就蒙神喜悅而賜平安,並重用了他的後裔(民二十五1-13)。

信徒當效法神的事尚多,不能盡述,但如能照神的各種性情所表現的美事,用功努力,就可以達到完全的地步而蒙福了。

 

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《靈糧集05》,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


文章標籤:  #蔡聖民  #信仰生活  #靈糧集0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