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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如何報答神恩(詩一百十六12)

作者/真耶穌教會|類別/經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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△我們從神所受靈肉各方面的恩惠太多了(詩一百零三1-5)。我們不但要銘刻在心,感激主恩;更當曉得報答神恩的方法(詩一百十六12)。試舉四端如下:

一、獻感謝祭

1、當以感謝為祭獻給神(詩五十14)。
2、把嘴唇的祭,代替牛犢獻上(何十四2;詩六十九30-31)。
3、頌讚是神所喜悅的嘴唇的果子(來十三15)。

二、奉獻財物

1、女徒以財物供給主與門徒(路八1-3)。
2、為愛主而賙濟窮人(太二十五34-40;雅二15-16)。
3、奉獻十分之一(創二十八22;瑪三8-10)。

三、結出善果

1、結成聖的果子(羅六22)。
2、結聖靈的果子(加五22-23)。
3、多結果子,使父神得榮耀(約十五8)。

四、宣揚救恩

1、當宣揚在雅各家,報告在猶太──指各教會(耶五20-25;太十5-6)。
2、也要宣揚在埃及,宣告在密奪等地──指外邦地(耶四十六14;徒十五17)。
3、末日近了,更當大聲宣揚(珥二1-3;啟十四6-7)。

△不可徒受主的恩典(林後六1-2)。

 

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《靈糧集11》,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


文章標籤:  #真耶穌教會  #經卷  #靈糧集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