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/真耶穌教會|類別/靈修
△凡事察驗可得進步,我們察驗主喜悅之事必蒙神祝福。
一、須察驗的原因
1.因現今世代邪惡(弗五16-17)。
2.為要遵行主道(雅一22-25)。
二、察驗者可得好處
1.可得平安(路二14)。
2.可得智慧(傳二26)。
3.生活得眷顧(民十四8)。
4.蒙神拯救(詩十八19;撒上二十二20)。
三、主喜悅何事
1.喜歡人順命(撒上十五22)。
2.喜歡人向祂禱告(伯三十三26;箴十五8)。
3.喜歡人為罪憂傷(詩五十一17;箴八13)。
4.喜歡人多想神的話(詩一2;路一29)。
5.喜歡我們有信心(來十6,三14)。
6.喜歡人正直(傳七26、29;代上二十九17)。
7.喜歡人當作活祭獻給神(羅十二1;帖前四4-5)。
8.喜歡我們事主忠心(林前四1-2;啟二10)。
9.喜歡我們行孝(西三20;弗六1;箴三十17)。
10.結果子、行善、捐獻為主喜悅(來十三15-16)。
△其他(彌六8)。
四、我們當如何?
1.立志蒙主喜悅(林後五9;提後二15)。
2.凡事討神喜悅(西一10;帖前四1)。
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《靈糧集04》,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