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遮罪與認罪

作者/真耶穌教會|類別/信仰生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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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 引言:遮掩自己罪過的必不亨通,承認離棄罪過的必蒙憐恤(箴二十八13)。

一、遮罪必不亨通

1.該隱(創四9-15)。
2.亞干(書七10-26)。
3.掃羅王(撒上十五1-28)。
4.猶大(約十三21-30;太二十六20-25,二十七3-5;徒一16-18;可十四20-21)。

◎掩蓋的事,沒有不露出來的,隱藏的事,沒有不被人知道的(太十26)。

二、認罪必蒙憐恤

1.士師時代的以色列民(士二16-18;參考:士三9、15,六7-8,十10-16)。
2.大衛王(撒下十二7-13)。
3.尼尼微城(拿一1-2,三4-10)。
4.浪子的比喻(路十五11-32)。

◎神必不輕看憂傷痛悔的心,也必與他同居(詩五十一17;賽五十七15)。
◎人若自潔,脫離卑賤的事,必作貴重器皿(提後二21)。

結語:古聖賢曰:「人非聖潔,孰能無過,知過能改,善莫大焉。」神是慈愛的神,有過失應當認錯悔改,方能蒙神赦免悅納(結三十三10-11)。

 

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《靈糧集10》,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


文章標籤:  #真耶穌教會  #信仰生活  #靈糧集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