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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做光明的子女

作者/謝順道|類別/事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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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文(弗五8)。

一、從前暗昧

1.心地昏昧(弗四17-18)。
2.貪行污穢(弗四19)。
3.死在罪中(弗二1-3)。

二、如今光明

1.主是真光(約一9)。
2.不做罪奴(羅六6-7)。
3.活在義中(羅六13)。

三、像光明子女

1.良善(路十30-35)。
2.公義(利十九15)。
3.誠實(尼九8)。

結論(西一12)。

 

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《靈糧集09》,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


文章標籤:  #謝順道  #事奉  #靈糧集0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