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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尊重聖靈的領導

作者/真耶穌教會|類別/教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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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聖靈領導向外邦人傳道

1.腓利傳道給埃提阿伯的太監(徒八26-40)。
2.彼得傳道給哥尼流及其親友(徒十1-48)。
3.聖靈差派保羅和巴拿巴出外傳道(徒十三1-4)。
4.在耶路撒冷開會決議公認向外邦人傳道事宜(徒十五1-34,十六4-5)。

二、聖靈領導傳道人的行程

1.聖靈禁止和領導保羅行程(徒十六6-10)。
2.舊約時代火柱雲柱領導百姓行程(出十三21-22,四十34-38)。
3.不憑人的計畫,而順從神的領導為宜(賽五十五8-9)。

三、聖靈幫助傳道人傳福音

1.傳福音的能力由聖靈而來(徒一8;彼前一12)。
2.被聖靈感動說話,方有力量(彼前四10-11;徒四8,六10;路十二11-12)。
3.舊約時代先知說豫言,即被聖靈感動而為(尼九30;徒四25;來三7;彼後一21)。

四、聖靈領導開會和選舉

1.在耶路撒冷開會有聖靈領導(徒十五28)。
2.按立長老(徒二十28)。

五、尊主為大,力促合一

1.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(弗四3)。
2.連於元首基督(弗四15-16)。
3.主在受難前的代禱(約十七11、20-23)。
4.保羅規勸哥林多教會(林前一10-15,三1-9)。

 

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《靈糧集08》,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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