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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種災禍

作者/吳清順|類別/靈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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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種災禍
吳清順
經文:哈二5-19

一、狂傲的(哈二5、8

 1.狂傲的必被剪除(詩十二3;箴六17)。
 2.哥利亞狂傲被大衛所殺(撒上十七1-10、43-51)。

△當謙卑不可誇口(撒上二3)。

二、貪不義之財的(哈二9-11

 1.貪財是萬惡之根,並會使人沉淪和滅亡(提前六10、9)。
 2.亞哈王貪取拿伯的葡萄園而受罰(王上二十一1-29,二十二29-36)。

△不可貪財,當以自有的為足(來十三5;腓四11-12)。

三、奪取人之血汗以利己者(哈二12-13

 1.被公義的神所厭惡(彌三9-12;賽一24;結二十二27)。
 2.必受神公義的審判(耶二十二13;雅五1、3-4)。

△不可欺壓人(利十九13),當做正經的事業(弗四28)。

四、誘惑人以殺之者(哈二15-17

 1.引人下入陰間(箴九13-18)。
 2.如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,必有禍(太二十三15;提前四1-2)。

△當尋求真智慧(箴二16-20)。

五、拜偶像的(二18-19)

 1.必與偶像同命運(詩一一五4-8;賽四十四9-20)。
 2.必被神棄絕(羅一21-24)。

△耶羅波安製造金牛犢陷百姓於罪中而被神棄絕(王上十二25-33;代下十三20)。

3.要逃避拜偶像的事(林前十14、7;弗五5)。

結論:

當敬畏神遠離惡事(箴三7,十六6)。

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《靈糧集04》,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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