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顯明真教會的真

作者/真耶穌教會|類別/教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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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真教會應有的條件

1.有聖靈(弗二19-22;林前三16)。
2.有神蹟(可十六17-18、20;徒十四3;來二1-4)。
3.有真理(林後十一4;加一6-9;猶3)。

△聖經為判別真理之依據(徒十七11)。
△勿接待傳異教者(約貳10-11)。

二、真信徒應有的條件

1.有聖靈(羅八9;弗一13-14;林後一21-22;啟七1-8,九3-4)。
2.順從聖靈(羅八5-8;加五16-21)。
3.結出聖靈的果子(加五22-23;約十五1-2、8)。

△遵守主訓者方能進入天國(太七18-27)。
△遵守主道者才是主的真門徒(約八31)。

三、真傳道人應有的條件

1.有權能(林前四18-20;林後十二12)。
2.為主勞苦(路九57-62,十四25-33,二十二28-30;提後二3-4)。

△保羅之模範(林後六3-10,十一23-28;林前四9-13,十五9-10、31;西一24)。

3.不分爭結黨(太十二25;加五15)。

△保羅的模範(林前一11-15,三1-9、21-23,四6-7)。

 

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《靈糧集07》,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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