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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心靈和誠實拜神

作者/林奉生|類別/靈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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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文:約四23-24。

一、不用心靈和誠實拜神的例子

1.猶大:他偷錢(約十二6),以詭詐賣主(太二十六47-50)。結果:遺臭萬年,身敗名裂(徒一18)。
2.亞拿尼亞夫妻:欺騙使徒,被責備而死(徒五1-11)。
3.丟特腓:好為首,橫行霸道,眼中無神,與善良的低米丟成為鮮明對照(約參9-12)。

△應以上記人物為鑑戒,勿效尤。

二、用心靈和誠實拜神應有的態度

△用心靈和誠實拜神之前提:第一信有神,第二信神的報賞(來十一6;申五9-10;啟二十二12)。
△我們行事為人,是憑著信心,不是憑著眼見(林後五7)。挪亞(來十一7)、摩西(來十一27)皆然。
以保羅為範,將應有之態度敘述如下:

1.誠實(林後六8,四1-2)。

△心中沒有詭詐的人,才是真以色列人(約一47)。

2.不貪(徒二十33-35)。他的同工亦然(林後十二14-18)。

△當官長(出十八21)、長老(提前三3、8)之資格亦如此。

3.不討人喜歡(加一10,二11-14;帖前二3-5)。

△以利戶如此(伯卅二16-22)。

4.忠心(林前四1-5)。甚至殉道也不惋惜(腓二17)。

△彼得也是鞠躬盡瘁,死而後已(彼後一13-15)。
△我們也要做神百般恩賜的好管家(彼前四10-11)。
△因是給主做,不是給人做(西三22-25)。神在暗中察看必報答(太六1-4)。

 5.謙卑(徒二十19)。這使他更顯偉大。

△身為領袖之尊的摩西亦然(民十二3)。
△主也訓誨門徒,應以謙卑事主(路十七10)。


 

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《靈糧集06》,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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