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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件美事

作者/陳恆道|類別/福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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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主耶穌在伯大尼長大痲瘋的西門家裡坐席的時候,馬利亞拿了一瓶極貴的哪噠香膏抹主,使屋子充滿了香氣。主說,馬利亞所作的是一件美事。四福音書關於此事的描寫極為詳細,讓我們根據這件事來看看甚麼叫做美事。

一、是作在主身上的事(可十四6-7)。

1.教會就是主的身體(弗一23),當為主的教會多作些事(參考:林後十一23-29)。
2.愛主內弟兄姊妹的,就是作在主身上(太二十五40);反之,不愛主內弟兄姊妹的,就是不作在主身上(太二十五45)。
3.你能為主的身體(教會)並主內弟兄姊妹作些甚麼事?

二、是盡力而為的事(可十四8

1.馬其頓眾教會的實例(林後八1-4)。
2.照己所有盡力而作,必蒙主悅納(林後八12)。
3.當盡所得的恩賜,彼此服事,叫神在凡事上得榮耀(彼前四10-11)。

三、是獻上至貴的真哪噠香膏(可十四3

1.獻給神的,務必獻上最好的(民十八29;利三16)。
2.亞伯拉罕獻上至寶的獨生子以撒(創二十二15-18)。
3.我們當將身心獻上,當作活祭,是聖潔的,是神所喜悅的(羅十二1)。

四、是趁著機會作的事(太二十六6-7

1.趁著有能力行善的時候,當向那應得的人去作(箴三27-28)。
2.趁著需要我們作的時候,趕快去作(加六9-10;參考:王上十七10-16)。
3.趁著還活著的時候(傳九10;約九4)。

五、是作在主「腳」上的事(約十二3

1.一杯涼水給小子裡的一個喝,這人不能不得賞賜(太十42)。
2.靜靜的工作,默默的行善,不為人知,天父暗中查看,必報答你(太六1-4)。
3.存心謙卑,自認是無用的僕人,所作的本是應分作的(路十七9-10)。

△如此而作,就是一件美事,必使主所住的屋子充滿了香氣(約十二3;羅一8)。

 

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《靈糧集06》,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


文章標籤:  #陳恆道  #福音  #靈糧集0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