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尼希米的其人其事

作者/林獻生|類別/人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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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文:彼得前書二章五節。

作活石建靈宮;作祭司獻靈祭(均要實現在真教會的真信徒身上呢!)

一、其人

哈迦利亞之子(尼一1)。
波斯王的酒政(一11,二1)。
主前四四五年任猶太省長十二年(五14)。
建造城牆(六15)。
拒撒瑪利亞人及亞捫人參加。
敵人的計謀──如希律說要去拜耶穌。
如猶大親嘴(約壹四1;林後二11)。

◎復興工作──預表真教會(四15)。

二、其事──改革的要點:

宣讀、講解律法書(尼八1)。
宣誓、遵行(九38,十29;徒二22)。
守住棚節──收藏節(出三十四22)。
感恩收割:表追思救恩(八13;申三十一9-13;西二7)。
與閒雜人絕交(十三3;出十二38;民十一4;林後六17)。
禁止聯婚(十三23;申七2;雅四4)。
守安息日(十三18;賽五十八13-14;來四1)。
納十分之一(十37,十三10;瑪三8)。
定殿輸金(十32)。
可見,納十分之一的人,不必奉獻其他之說要否定。

三、尼希米說:來罷,我們重建(二17)」。

 

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《靈糧集06》,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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