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傳揚福音(四)

作者/真耶穌教會|類別/事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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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言:可十六15

一、自覺使命
 
1、不傳有禍(林前九16-17;結三十三1-6)。
2、欠福音債(羅一14-15)。
3、救人生命(林後四3)。

二、傳揚的管道(提後四2
 
1、藉集眾佈道(詩歌、會堂、家庭佈道)。
2、藉逐家佈道(每一鄉鎮、規劃)。
3、藉電話短講(15分鐘電話傳道)。
4、藉福音卡、影帶(第四台、廣播電台)。

三、傳揚動力

1、基督愛的激勵(林後五14)。
2、領受上頭能力(路二十四48)。
3、不屈不撓的精神(林後八12)。

結論:林前九22-23。

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《靈糧集21》,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


文章標籤:  #真耶穌教會  #事奉  #靈糧集2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