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錄

TOP

選民之祖亞伯拉罕

作者/賴英夫|類別/人物

  • 字型小
  • 字型中
  • 字型大

引言:

信心之父亞伯拉罕是選民之祖,他七十五歲蒙神選召,一百七十五歲去世(創十二4,二十五7-8),其一生留下許多佳範,值得我們學習。

一、對真神有信心
 
1、他順從神

△他有完全的信心,蒙召出去仍不知何往(來十一8-10)。
△他照神吩咐,從哈蘭遵命出去,就到了迦南(創十二1-5)。
 
2、他親近神

△遷居在示劍、伯特利東邊,兩次築壇求告神名(創十二6-9)。
△來到希伯崙居住,又為神築壇(創十三18)。
△他體會帳棚生活如寄居人生,當追求更美家鄉(來十一13-16)。
△當以心靈和誠實拜神,獻上神所悅納的靈祭(約四24;彼前二5)。
△要找立神名的真教會敬拜神、親近神(參:申十二5、13-14)。
△神亦吩咐亞伯拉罕實行家庭宗教教育,引全家人親近神,守道行義(創十八18-19),設家庭祭壇。

3、他相信神

△他深信神的應許,能叫死人復活(99歲老公公有生命活力)、使無變有(89歲老太婆生育斷絕仍會有身孕)(羅四17-22)。
△神向他顯現,親口應允撒拉明年必生一子(創十八9-15),果真應驗(創二十一1-5)。
 
4、他聽從神
  
△神試驗他是否聽從神的命令獻愛子(創二十二1-18)。
△他因信把以撒獻上,以為神會讓以撒死而復活(來十一17-19)。

二、對妻子有深情

△撒拉享壽一百二十七歲,亞伯拉罕為她買最好的墳地埋葬,且為她哀哭(創二十三1-6、12-16、19-20)。

三、對兒子有愛心──重視子女婚姻(主內通婚)

△吩咐老僕人起誓,為以撒娶本族女子為妻;絕不可娶迦南女子為妻,以免影響子孫信仰(創二十四1-9)。
△老僕人藉禱告成事,以撒因得愛妻利百加,心中得安慰(創二十四11-12、26-27、50-52、67)。

四、對親人有道義──寬大謙讓,並有親情真愛
 
△因與羅得牧人相爭,自願將好土地讓給侄兒(創十三4-13)。
△聞羅得一家被擄掠,就立即帶三百一十八位壯丁將之救回(創十四11-16)。

五、對客人有真情──謙卑地真誠服事
 
△大熱天見三遠客,懇請留下,為之洗腳、奉上餅、牛肉、奶油和奶(創十八1-8)。
△用愛心接待客旅,不知不覺就接待了天使(來十三1-2)。

六、對生命有真愛──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

△為所多瑪免受毀滅,為城中大小生命向神耐性地祈求六次(創十八20-33)。
△為福音的緣故,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(林前九22-23)。

結語:

選民之祖留下的好榜樣,我們當思念學習(參:腓四8-9)。

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《靈糧集21》,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


文章標籤:  #賴英夫  #人物  #靈糧集2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