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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魚口得稅銀

作者/羅讚坤|類別/其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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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文:太十七24-27

引言

這是主耶穌末次到迦百農所行的神蹟,這兒所說的「丁稅」,不是繳給羅馬政府的稅金,而是以色列人男丁凡二十歲以上,無論貧富,都當納「半舍客勒」的贖命銀,這丁稅是作為會幕用的(出三十13),也可稱為殿稅。照猶太人規矩,每年逾越節前應付清這丁稅。

一、你們的先生不納丁稅嗎(24)?

△這位收丁稅的人,沒有直接問主耶穌,而去問彼得,這有兩種可能:
 
1、他是尊敬耶穌,所以只禮貌性的探問一下彼得而已。
2、這也可能是出於試探,故意問彼得,為得毀謗耶穌的把柄。

△在這罪惡充滿、彎曲悖謬的世代,基督徒更當立志做個誠實、無偽的信徒(腓二15-16)。說話、做事都出於真心。

二、彼得說「納」(25)

△彼得雖然沒有去問耶穌,但很自然地回答「納」。

1、彼得深信,凡人當盡的本分,耶穌不會拒絕,合理的事,主必樂意去做(路二50-51)。
2、丁稅是以色列男子當納的,耶穌降生為人,當然要納稅,好像祂接受洗禮一樣的自然(太三13-17)。

△基督徒生活在世上,當順服掌權者(羅十三1)。

三、你的意思如何(25-26)?
 
1、彼得未開口報告事情經過前,耶穌已全知道了,因祂乃無所不知的神(詩一三九3-4)。
2、耶穌是萬王之王的兒子,本可免稅,但為盡諸般的義,祂納稅了(彼前二13)。

△祂雖是無所不知、無所不能的主,但卻願照人的常理行事。

四、你且往海邊去釣魚(27上)
 
1、主耶穌雖然嚴厲斥責罪惡,但也儘量避免與那些無理的人衝突,免得讓他們跌倒。

△基督徒行事為人,不讓人跌倒才好(林前十32)。
 
2、主耶穌交代彼得去海邊釣魚,祂像董事長派職員去銀行提款一般。

△主為我們來世上成為貧窮,其實祂最豐富(林後八9)。

五、作你我的稅銀(27下)
 
1、一塊錢作主耶穌與彼得的稅銀,主為我們設想的真是周到,你凡事可不必掛慮(腓四6-7)。
2、一塊錢剛好夠兩人的稅錢,這是主要我們學交託、知足,不必為明日擔憂(太六30)。

 

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《靈糧集20》,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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