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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穌成全律法

作者/謝忠光|類別/教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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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引言:耶穌說:「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,我來不是要廢掉,乃是要成全。」(太五17)。

一、以「死」成全禮儀律

當耶穌氣斷之前說「成了」(約十九30),就是成全了救恩的意思,也是成全了屬於禮儀(獻祭等)方面之律法的意思。參考如下之經節:

△律法既因肉體軟弱,有所不能行的,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,作了贖罪祭,在肉體中定了罪案;使律法的義,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,只隨從聖靈的人(羅八3-4)。

△這些事連那些飲食和諸般洗濯的規矩,都不過是屬肉體的條例,命定到振興的時候為止(來九10)。

△神塗抹了在律例上所寫,攻擊我們有礙於我們的字據,把他撤去,釘在十字架上(西二14)。

二、以「愛」成全道德律

耶穌以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「愛神與愛人」之兩大誡命教訓門徒之外,並以被釘十架來實現愛神愛人之榜樣(參:腓二6-8;羅五8);升天後又賜下聖靈幫助信徒有實行愛之律法的能力(參:羅八2,五5),藉以成全一切律法。

△愛是不加害與人的,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(羅十三10)。

△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(加五14)。

△你們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,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(加六2)。

△愛心就是聯絡全德的(西三14)。

 

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《靈糧集19》,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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