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神家裡的人

作者/車富銘|類別/其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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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言:加三26-29

一、從前與如今(弗二11-18

1.從前

(1)外邦人(11)。

(2)局外人(12)。

(3)遠離神的人(13)。

2.如今

(1)在基督耶穌裡(13)。

(2)藉著祂的血(13)。

(3)與神和好,進到父面前(14-18)。

二、是神家裡的人(弗二19

1.不作外人。

2.不作客旅。

3.是與聖徒同國,是神家裡的人(西三12)。

△被揀選的族類,是屬神的子民(彼前二9-10)。

三、在神的家中當怎樣行(提前三15

1.尊主為大,一家精神(路一45)。

2.手足之情,肢體關懷(提前五8;林前十二12、25)。
3.老幼及人,長幼有序(提前五1-4)。

4.教會倫理,彼此相愛(羅十二9-16)。

5.關心神家,興量聖工(瑪三10;詩一二二6-9)。

6.力行主道,與神同行(彌六8)。

結論:信者皆為親屬(太十二46-50)。

 

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《靈糧集18》,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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