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伸出援手、救人靈命

作者/胡清珍|類別/其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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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言:主的心意,不願有一人沈淪,乃願人人悔改(彼後三9),因此主吩咐我們要出去傳福音給萬民聽,使萬民作主的門徒(可十六15;太二十八19-20)。

一、救人靈命(路九56

1.要解救與攔阻(箴二十四11)。

2.要從火中搶出搭救(猶23)。

3.現在正是主拯救之日(林後六2)。

△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(林前九22-23)。

二、伸出援手(傳十一6

1.禱告的手──同心合意恆切禱告(徒二46-47,一14)。

2.撒種的手──為所信的福音齊心努力(腓一27)。

3.供給的手──施比受更為有福(徒二十34-35)。

△流淚撒種的,必歡呼收割(詩一二六5-6)。

三、重視慕道者聯誼會

1.時時撒種(徒四20,十八9-10)。

2.不住澆灌(徒二十28;太五45)。

3.加強訪問與跟進(箴二十七23)。

結論:務要傳道,無論得時不得時,總要專心、忍耐宣揚(提後四2;彼前二9),能救一個人的靈魂得救,勝過賺得全世界(太十六26),未領一人來歸耶穌,豈可空手見恩主?

 

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《靈糧集18》,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


文章標籤:  #胡清珍  #其他  #靈糧集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