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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命記第十七章

作者/陳勝全|類別/經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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壹、惡從你們中間除掉

經文:申命記十七章2-7節。

引言:

這樣,就把惡從你們中間除掉(申十七7)。

一、神眼中的惡(申十七2-3

1、拜日頭。
2、拜月亮。
3、拜天象。

△日頭、月亮、眾星,是神所造的(創一16-17)。
△不可跪拜,也不可事奉,因為耶和華是忌邪的神(出二十4-5)。

二、細細的探聽(申十七4-6

1、有人告訴你。
2、你也聽見了。
3、二三見證人。
4、準有這惡事。

△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,句句都可定準(太十八15-16)。
△察明流便、迦得、瑪拿西半支派築壇的真像(書二十二30-34)。

三、要將他治死(申十七6-7

1、用石頭打死。
(1)見證人出手。
(2)眾人也下手。

2、神也必棄之。

△耶和華必追討,自父及子,直到三四代(出二十5)。
△猶大王、首領、祭司、先知、居民的骸骨,都從墳墓中取出來,拋散在日頭、月亮和天上眾星之下,就是他們從前所喜愛、所事奉、所隨從、所求問、所敬拜的……(耶八1-3)。

四、結論

△這樣,就把惡從你們中間除掉(申十七7)。

貳、聽從審斷將惡除掉

經文:申命記十七章8-13節。

引言:

他們在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指示你的判語,你必照著他們所指教你的一切話,謹守遵行(申十七10)。

一、爭訟之事(申十七8

1、或因流血。
2、或因競爭。
3、或因毆打。

△你們彼此告狀,這已經是你們的大錯了,為甚麼不情願受欺呢,為甚麼不情願吃虧呢(林前六7)?

二、審斷之人(申十七9、12

1、祭司利未人(9)。
△他們是侍立在神面前的(申十八5)。

2、審判官(12)。
△凡掌權的,都是神所命的,抗拒掌權的,就是抗拒神的命(羅十三1-2)。

三、審斷之後(申十七9-12

1、照所指教你的一切話,謹守遵行(10)。
2、要照他們所指教你的律法,所斷定的去行(11)。
3、他們所指教的判語,你不可偏離左右(11)。
4、不聽從者,那人就必治死(12)。

△無論甚麼人違背你的命令,不聽從你所吩咐他的一切話,就必治死他,你只要剛強壯膽(書一18)。

四、結論(申十七12-13

1、將惡除掉(12)。
2、百姓不擅敢行事(13)。

參、若說我要立王治理

經文:申命記十七章14-20節。

引言:

得了那地居住的時候,若說我要立王治理我,像四圍的國一樣,……必從弟兄中立一人,不可立你弟兄以外的人為王(申十七14-15)。

一、王者四不(申十七16-17

1、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(16)。
△不可存心為自己造勢(參:撒下十五1-6)。
△君王不能因兵多得勝(詩三十三16)。

2、不可使百姓回埃及添馬(16)。
△不再回埃及沾染惡習(參:耶四十二13-17)。

3、不可為自己多立妃嬪(17)。
△恐怕他的心偏邪(王上十一1-10)。
△不要將你的精力給婦女(箴三十一4)。

4、不可為自己積金銀(17)。
△金銀作了他們罪孽的絆腳石(結七19)。

二、王者三要(申十七18-19

1、要為自己抄錄律法書(18)。
△存在他那裡(申十七18)。
△把基督的道理,豐豐富富存在心裡(西三16)。

2、要平生誦讀律法(19)。
△好學習敬畏耶和華(申十七19)。
△並且知道你是從小明白聖經(提後三15)。

3、要謹守遵行這道(19)。
△你的法度奇妙,所以我一心遵守,你的言語一解開,就發出亮光,使愚人通達(詩一一九129-130)。

三、王者二免(申十七20

1、免得向弟兄心高氣傲。

2、免得偏左偏右,離了誡命。
△鳥西雅既強盛,就心高氣傲,以致行事邪僻,干犯耶和華(代下二十六16)。

四、結論

△他和他子孫,便可在以色列中在國位上年長日久(申十七20)。

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《靈糧集17》,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


文章標籤:  #陳勝全  #經卷  #靈糧集1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