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錄

TOP

主阿!「我當作甚麼」?

作者/許東霖|類別/信仰生活

  • 字型小
  • 字型中
  • 字型大


引言:保羅原名掃羅,有一次要到大馬色逼害信徒,途中被主榮光照著他,眼睛不能看見,向主呼求:「主阿!你是誰?」當他明白是主耶穌選召他時,即刻自覺使命向主祈求指明:「主阿?我當作甚麼?」主說:「起來!進大馬色去,在那裡要將所派你作的一切事,告訴你」。主安排了亞拿尼亞為他按手,叫他看見,並指示他今後該作些甚麼?(徒二十二6-10、14、15,九1-22)。今日我們蒙主揀選也當明白:「我當作甚麼?」。

一、 要明白當作甚麼?

1、教會是永生神的家,在神家中的人要知道當怎樣行!?(提前三15
 (1)觀察家務不吃閒飯(箴三十一27)。
 (2)當以父的事為念(路二49)。
 (3)要做忠心有見識的僕人(太二十四45、46,二十五14-30)。
 (4)作神百般恩賜的好管家(彼前四9-11)。
 2、教會是基督的身體(弗一23;林前十二12-13)。
 (1)肢體要彼此相顧、互相尊重、彼此服事(林前十二14-28)。 (2)肢體要彼此聯絡得合式,各節各按各職,發揮各體的功用,建立基督的身體(弗四11-16;羅十二3-8)。
 (3)各肢體要有基督的血、靈、道──基督的生命「愛」的澆滲流露的表現(弗五2;約壹四7-13;林前十六14)。
 3、主藉總會、教會差派你,安排你的工作(徒九6,十三2、3,八14-15,十五1、2,十六4-5)。
 (1)被按立為長老、執事(徒六2-6;多一5-9;提前四11-16;徒二十28-31)。
 (2)擔任教會負責人:教務、總務、財務。
 (3)擔任各種事工的人員:宗教教育、領會、翻譯、司琴、領詩、接待、訪問、看管車輛……或聚會組、福音組、文工組、圖書組等等工作人員。
 4、個人佈道:領人歸主得救乃是人人應盡的義務(彼前二9;可十六15、16,五18-20)。
 (1)傳福音是有聖靈差遣者的責任(路四18、19;徒一8;約二十21-23)。
 (2)主耶穌向撒瑪利亞婦人談道(約四7-30)。
 (3)撒瑪利亞婦人的見證(約四39-42)。
 (4)安得烈領哥哥西門見主(約一41-42)。
 (5)腓力向朋友拿但業見證(約一45-46)。

(6)腓利傳道給太監(徒八26-38)。

二、 要及時去做,不要太遲了(路十六24-28

1、當你剛蒙恩的時候(可五18-20;彼前二9)。把所看見的、所聽見的說出見證來(徒四19-20)。
 2、趁著對方需要時(王下五1-3;徒十二5)。
 3、趁著還有今天活著的時候去作工(傳九10,十二1-8)。
 4、趁著白晝工作(約九4)。
 △我們當把握機會竭力多作主工(傳九11;加六10;林前十五58)。
 三、在工作上應有的精神

1、照主旨意:順服教會的差派(彼前五2;約二十一15-17;西三22-24)。
 2、甘心樂意:有捨己犧牲、吃苦的心志(彼前五2;林前九16-17;徒二十22-24)。
 3、以身作則:作群羊榜樣(彼前五3;約十3-4;林前九27)。
 4、存心謙卑:願作眾人的僕人服事基督(林前九19;徒二十19-21;可十42-45)。
 △經云:因為神的國不在乎吃喝,只在乎公義、和平,並聖靈中的喜樂,在這幾樣上服事基督的,就為神所喜悅,又為人所稱許(羅十四17-18)。

結論:保羅明白「當作甚麼」後,一生看基督為至寶,萬事如糞土,忠心盡職。當要離世時充滿了盼望,把握著要得獎賞,唱出凱歌:「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,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,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,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,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!」(提後四7-8)。願我們效法保羅的工作精神,有始有終完成主所託的使命,在交賬之時有快樂(太二十五21-23)。

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《靈糧集15》,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


文章標籤:  #許東霖  #信仰生活  #靈糧集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