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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尋求永生

作者/丁德周|類別/事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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△人若能活上百歲,享盡人間福樂,不能尋求到永生,實無意義。

一、何謂永生?

1.是永無窮盡的生命(約壹一2)。
2.世上一切有形質的都不能永存(彼後三10)。
3.在神乃是永生(約十七3、2)。

二、為何要尋求永生?

1.人的日子短少(伯十四1)。
2.不能永活(參:創五27;詩九十10)。
3.因為人犯罪屬乎血氣(創三22-24)。

三、如何能得永生?

1.要相信主耶穌(約壹五11;約三16、36;可十六16)。
2.要領受聖靈(約四14;結三十七14;加六8)。
3.要遵行主道(路十25-28,十八29-30)。

結論:當尋找永生,求得永生,還要持定永生(提前六12)。

 

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《靈糧集05》,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


文章標籤:  #丁德周  #事奉  #靈糧集0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