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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徒間應有的四件事

作者/丁德周|類別/信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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△信徒間都是屬靈的弟兄,平時相處關係密切,彼此間應注重下列四件事。

一、彼此相愛

1.相愛是主的新命令(約十三34,十五12-13)。
2.是做主門徒的憑據(約十三35)。
3.是完全律法的方法(羅十三8、10;約壹四18)。

△沒有愛心的仍在死亡之中(約壹三14-15)。

二、彼此相勸

1.勸人立志靠主(徒十23)。
2.勸人儆醒謹守真道(帖前五6-11)。
3.勸人熱心聚會(來十25)。

△應當彼此相勸,以免被罪迷惑(來三13)。

三、彼此相顧

1.看顧信德軟弱的弟兄(林前十二25;加六1-2)。
2.看顧生活困難的孤兒寡婦(雅一27;伯三十16-18)。
3.看顧在一切患難中的弟兄(太二十五36-40)。

△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(提前五8)。

四、彼此相助

1.各肢體應按其需要彼此相助(弗四16)。
2.無論何(善)事上都要幫助人(羅十六2)。
3.更要在聖工上彼此幫助(徒十六9)。

△要多幫助蒙恩信主的人(徒十八27)。

結論:重述要點。

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《靈糧集05》,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


文章標籤:  #丁德周  #信心  #靈糧集0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