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哥林多前書要道之十三

作者/林正雄|類別/經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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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莫過分的效法人

經文:四6~8

一、效法我們不可過於聖經所記(四6上)
 
1、人當以訓誨和法度為標準(賽八20
2、不可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訓人(太十五9
3、莫尊重人,過於尊重神(撒上二29)。
 
※神的工人有美好的腳蹤,信徒效法他,切勿崇拜他。
 
△保羅說:你們當效法我,像我效法基督(林前十一1)。
△免得你們自高自大,貴重這個,輕視那個(6下)。

二、因一切的才能,都是從神那裡領受(四7)
 
1、恩賜、職事、功用都有分別,神卻是一位(林前十二4)。
2、是聖靈隨己意,將恩賜、職事分給各人的(林前十二11)。
 
△都是從神領受的,就沒有什麼可誇的(7下)。
△不可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(羅十二3
△今日成了何等人,是蒙神恩才成的(十五10)。

三、勉勵:
 
1、切勿自滿,說:「已經飽足了,已經豐富了」(8上)。

2、切勿自高,說:不必牧者牧養,「不用你們」(8中)。

3、切勿自大,任意而行「自己就作王了」(8下)。

4、願望:「願意你們果真作王,叫我們也得與你們一同作王」(8下)。
※願你們在靈性上長大成人,滿有基督的身量。
※願我們也與基督一同作王(提後二12)。

默想:當神賜給我們有不同恩賜時,我們如何去搭配事奉?

 

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《靈糧集14》,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


文章標籤:  #林正雄  #經卷  #靈糧集1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