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摩西遺訓之七孝敬父母使你得福──十誡之五

作者/陳勝全|類別/經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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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言

當照耶和華你神吩咐的,孝敬父母使你得福……(申五16)。

一、盡天職
 ◎一般將十誡以四、六分,前四條是敬神的條例,後六條是愛人的條例。其實仍該五、五分,而第五誡乃當視為敬神之天職,故孝敬父母即敬畏神。

1、俗語:親恩大如天。
2、神說:當孝敬父母(太十五4)。

二、是本分

1、生育之恩──生產多苦楚(創三16)。
◎拉結生產艱難而喪命(創三十五16-18)。

2、養育之恩──母親乳養自己的孩子(帖前二7)。
3、教育之恩──生身之父,管教兒女(來十二8-10)。

4、保育之恩──父母為兒女積財(林後十二14)。

三、學孝道

1、養父母報親恩(創四十五9-13)。
2、在主裡聽從父母(弗六1)。 3、父母老不藐視(箴二十三22)。

四、得應許

1、 得福氣
2、得長壽
參:出二十12;申五16;弗六2-3

結論

在父親面前為孝子,在母親眼中為嬌兒(箴四3)。

 

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《靈糧集14》,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


文章標籤:  #陳勝全  #經卷  #靈糧集1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