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摩西遺訓之一在何烈山與民立約

作者/陳勝全|類別/其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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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引言

耶和華我們的神,在何烈山與我們立約(申五1-6)。

一、領選民出為奴之家的神(申五6

1、在為奴之家無工價──作苦工:埃及人嚴嚴的使以色列人作工,使他們因作苦工覺得命苦(出一10-14)。

a、作苦工:在世間即是勞苦、愁煩,臥於惡者手下作奴僕(詩九十10;約壹五19)。
b、無工價:在今生所追求一切勞碌的快樂,從勞碌中所得的分,誰知都是虛空,眼睛一閉,歸於無有(傳二10-11)。

2、在為奴之家代價是死──死亡之地:法老吩咐眾民,凡以色列民所生的男孩,要丟在河裡,使以色列民族有亡種之虞(出一22)。
a、絕望之地:我為何不出母胎而死,為何不出母腹絕氣(伯三11)。
b、死即代價:罪的工價乃是死(羅六23)。

二、是活人的神(申五3

1、神是與活人立約的神──是活人的神,不是死人的神(太二十二32)。

2、趁著活時守誡命──是神讓我們肉體、靈性活著:

a、趁活著常盡力作工,陰間沒有工作可作(傳九10)。
b、趁活著還有今天,彼此相助(來三13)。

三、要聽、要學、要遵行(申五1

1、要聽──側耳而聽:你們當就近我(神)來,側耳而聽,就必活著,我必與你們立永約(賽五十五3)。
2、要學──學主的道:主耶穌十二歲時,一面聽一面問(路二46)。
3、要遵行──行勝於聽:在所行事上得福,不要單聽道,乃要實行出來(雅一22-25)。

結論

故要積極遵守以下之十條誡命,因這是耶和華在山上,面對面與你們說的話(申五4)。

 

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《靈糧集14》,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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