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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主與拉撒路

作者/許東霖|類別/人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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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經文:路十六19-31

一、經過

1、財主

a、穿紫色袍、細麻衣(19)
b、天天奢華宴樂(19)
c、死了埋葬,在陰間受痛苦(22、23)。
d、遠望亞伯拉罕、拉撒路,在火焰中求不得一點水涼涼舌頭(23、24)。
e、該回想生前享福(25)
f、彼此之間有深淵限定,不得往來(26)。
g、要求死人復活向五個弟兄見證已遲了(27-31)
 
2、拉撒路
 a、窮至討飯,卻有名字(20)
b、渾身生瘡(20)
c、被人放在財主門口(20)
d、得零碎充飢,受苦(21、25)。
e、狗餂其瘡(21)
f、後來死了,被天使帶去放在樂園(22)。
g.在亞伯拉罕懷裡受安慰(22、25)。

3、極端的對比

(1)生活上的對比

a、財主是以自我為中心的生活
b、拉撒路以敬神守命為本分的生活

(2)今生與來世的對比,享福與受苦的結果。

(3)暫時與永遠的對比選擇,肉體與靈魂之對比。

(4)天堂與地獄(陰間),安慰與痛苦之對比。

(5)死後的結局對比(啟十四13;來九27

二、教訓

1、富者當施捨(提前六17-19

a、補足缺乏的人(羅十二13;弗四28
b、運用神所賜錢財,為自己積成美好根基,持定真正的生命(提前六17-19)。
c、藉錢財感謝神、榮耀神,貢獻在有意義、價值的聖工上(林後九6-15;箴三5-9;代上二十九10-16)。
d、憐憫人的必蒙憐憫(雅二13),因為末日審判憑愛心之施捨為標準,如綿羊與山羊分開,永生與永刑之別(太二十五31-46)。
e、當領悟主訓:「多託多要」之真理(路十二48

2、當把握機會(加六10;箴二十二2
 a、悔改的機會(路十六24-26、30
b、關心親屬的得救(路十六30;提前五8
c、行善、行孝的機會(路十25-37;提前五4
d、作聖工、事奉主的機會(約九4;傳十二1
e、要愛惜光陰,像有智慧的人(弗五15-18;羅十三11-14)。

3、考慮後來的結局(路十六22

a、「路十五章」講神的慈愛,「十六章」指神的公義。「死」是眾人的結局(傳七2),最公平、公義的結局。
b、人生要有正確的目標、方向,肯定自己的信仰、生活、為人處事的價值觀(路十六14-18;林後四16-18)。
c、願人人有智慧能明白事情的結果,肯思念自己的結局,以免迷失方向,未能獲得今世、來生的幸福(申三十二29)。

4、過著知足常樂的生活(提前六6-10)。

a、效法保羅無論在甚麼景況都可以知足,隨事隨在都得了秘訣,靠主大大喜樂(腓四10-14)。
b、效法亞古珥的禱告:求不貧窮也不富足,恐忘記神或褻瀆神(箴三十8、9)。

5、忍耐到底必然得救(太二十四13

a、在貧窮、病難、逆境中無怨無尤,凡事感謝、敬虔度日(帖前五18)。
b、要有受苦的心志作為兵器,過著得勝的生活(彼前四1、2)。
c、效法主耶穌和古聖徒之忍耐榜樣(來十二1-4;雅五7-11)。
d、忍耐也當成功(雅一2-4)。


結論

保羅臨終凱歌: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,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,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,從今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,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,不但賜給我,也賜給凡愛慕祂顯現的人(提後四7-8)。

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《靈糧集14》,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


文章標籤:  #許東霖  #人物  #靈糧集1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