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錄

TOP

信仰與就業

作者/賴英夫|類別/信仰生活

  • 字型小
  • 字型中
  • 字型大

 

引言:當學校畢業後或服完兵役後,你將選擇何種職業?許多人為此憂愁煩悶。然而人的腳步為神所定(箴二十24)。

一、何謂就業?

1、正當職業神聖而無貴賤之分(可一16-20,六1-3
2、留心作正經事業乃益人之美事(多三1、8
3、為生活、賺錢而工作是上班打工(職業性的就業);為興趣、抱負而工作是開創前程(事業性的就業)。

二、就業之目的

1、對大眾而言:分工合作互相效力,服務社會造益人群。

2、對個人與家庭而言:

(1)保障生活,足以應付開銷。
(2)提高生活水準,使家庭生活更富裕。

3、可惜人心不知足(傳六7,五12

三、信仰與就業並行並重

1、屬肉的身體需物質生活,故要就業;屬靈的生命須有信仰生活,故要聚會拜神。
2、正常的信仰能敬業樂群,正常的就業能維持正常信仰。

四、兩者不可偏廢

1、人活著非單靠食物,更重要是靠真理(太四4)。
2、過分重信仰而不就業,則影響物質生活。過分重職業而無時間親近神,則影響自己的靈命(約六63)。
3、當兩不可得兼時,寧可先求神國神義,神必安排生活(路十二29、30)。

五、信徒就業當考慮那些問題

◎按北市國民就業輔導統計,求才者約為求職者的六倍多;因有的工作許多人作不來,有人才卻無法使用。

1、信仰上的考慮

(1)聚會拜神方便否?
(2)此工作影響信心否?
(3)合乎神的旨意嗎?

2、肉體上的考慮

(1)收入足夠應付開支否?
(2)工作有危險性否?是否影響健康?
(3)是否有能力勝任?

3、最理想的工作

(1)有時間聚會、禱告、拜神,又能作聖工。
(2)適合真信徒的身分,能為主發光、作見證。
(3)不必交際應酬,能避免誘惑隨俗。

結論

昔日有「學而優則仕」之觀念,今日則「習得一技之長而學以致用」。但賜好機會乃在神,若能交託神,所謀才能成就(傳九11;箴十六3)。

 

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《靈糧集13》,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


文章標籤:  #賴英夫  #信仰生活  #靈糧集1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