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/郭奉三|類別/福音
(撒上十五22~23)
一、獻祭
1.舊約時代:祭物,目的。
2.新約時代之獻祭也不可少(太二十三23),其祭即:
(1)祈禱
(2)聚會
(3)頌讚(來十三15)
(4)獻金(來十三16)
(5)獻工(羅十二1)
二、聽命比祭物重要
1.不聽命(守道),獻祭無用(箴十五8,二十八9;太十五3~9)。
△掃羅(撒上十三8~13)。
△以利(撒上三13~14)。
△以色列人(賽一11~17;何八11~13)。
2.蒙悅納之祭物必是聽命者的(瑪三3~4)。
△行仁義、公平,比獻祭更蒙耶和華悅納(箴二十一3)。
△亞伯拉罕(創二十二9~12、16~18)。
△亞伯(創四3~7)。
△行道的更有福(路十一27~28;雅一22~25)。
△當看重神言(伯二十三11~12),遵守祂的旨意和誡命(太七21),才有益,且能取悅於主。
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《靈糧集04》,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