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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會與各地教會的關係

作者/許東霖|類別/教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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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 引言:教會是主用寶血救贖出來的屬靈團體(徒二十28),是主的身體(弗一23)。有形看得到的教會──因信徒分散各地,為拜神建會堂而分設教會,其實無形之屬靈教會是沒有時空的限制,係一體的,謂之末世唯一得救的方舟。但為何需要有「總會」?總會有什麼功用?與各地教會有何關係?今列四點:
一、總會是各地教會的聯絡機構
使徒時代宣教分兩部分:教區與總會聯絡中心。
◎彼得為受割禮者的使徒,保羅為未受割禮者的使徒。
1.撒瑪利亞連絡在耶路撒冷的使徒(徒八14-15、1)。
2.安提阿為教區聯絡中心:差派傳道(徒十三1-3)。
3.耶路撒冷為總連絡中心(徒十五1-4,二十一17-19)。
二、總會是領導機構(徒十五6、8-11
1.救恩是平等的,得救是因接受神恩,也因著信。總會負責策畫、推行,使宣教普及萬民。
2.處理難題,集思廣益,聖靈與使徒、長老定規給各地信徒遵行(徒十五1-4,十六4-5)。
3.集有恩賜專人負責文字傳道,發行期刊:聖靈月刊、青年團契、宗教教育雙月刊、總會通訊,或聖經釋義單行本之發行,以造就各地信徒。
◎總會的領導者是主的僕人,引導各地教會走正確的方向(提後三16-17;約五39),服事眾信徒而設立的(可十42-45)。
三、總會是監管機構
1.禁止傳異端(提前一3-5)。
2.審判控告事件(提前五19)。
3.警戒、處理背道犯罪事項(多三10-11)。
◎如果沒有總會之組織機構存在,如何連絡、領導、監管呢?!各地教會各傳其是,真理不能統一;異端百出,邪教侵入,屬乎人意、血氣,勢必被聖靈遺棄;總會之為主辦事者,主賜其權柄,係為造就人──愛教會、愛同靈,非如世上君臣操權轄制人(彼前五1-5;林後十三10)。
四、總會與各地教會是一體的關係(弗四16,一23
1.全身靠主聯絡得合式,各盡其職,叫教會增長(弗四12-16)。
2.主體──教會健全(約十九32-33),各人(肢體)有保障(林前十二26-27;約十五1-6)。
3.彼此之間,如有不完善之處,互助包容、赦免、勸勉,得以改進造益教會群羊(徒二十20、24)。
◎不可如可拉黨,製造紛爭而攻擊神,自取敗亡(民十六章)。
結論:為教會的安全、健全發展,我們各地教會與總會更要加強連繫,團結一致,同心合意遵行天父旨意,完成末世主所託的大使命(腓一5、27)。
 

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《靈糧集10》,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


文章標籤:  #許東霖  #教會  #靈糧集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