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/郭奉三|類別/教會
經文:加五13:自由與放縱有別,但常被誤用,以為放縱才是自由,真正的自由就不存在了。如人民守法,社會才能安寧,大家生命才有保障,才有自由、快樂;否則,只有毀壞自己而已。
一、主來為要叫人得自由
1.叫百姓從罪惡中出來(太一21)。
△因世人都犯了罪(羅三23;弗二1)。
2.救人脫離罪的轄制(羅七18-25)。
△全世界都臥倒在惡者的手下(約壹五19)。
二、主用什麼使人得自由?
1.藉重生的洗(羅六6-8)。
2.用真理(約八32)。
3.用聖靈(羅八2;林後三17)。
△有了這三個條件,才能享受真自由。
三、自由的目的
1.順從聖靈行事(加五16)。
2.作義的奴僕(羅六15-19;彼前二16)。
3.脫離敗壞的轄制(羅八21)。
4.脫離死亡得永生(羅六22)。
四、放縱的後果
1.又負罪軛(加五1),比先前更不好(彼後二19-20)。
2.成為可怒之子(弗二3),與神為敵(加五16-17;雅四4)。
3.不能承受神的國(加五19-21)。
△當愛惜所得自由,謹守儆醒,勿因放縱而失落自由。
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《靈糧集04》,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