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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利賽人和稅吏的禱告

作者/賴英夫|類別/靈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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△主耶穌設一個比喻(路十八9-14)。
一、法利賽人的缺點
1.假冒為善(太十五7-9):用嘴唇尊敬神,心卻遠離神。參看:太二十三章;路十六15。
2.瞎眼領路(太十五9):將人的吩咐,當作道理教導人。參看:太二十三17-22、24。
二、法利賽人的禱告
1. 自言自語──誇耀自己、貪圖虛榮。
△得救非出於行為(弗二8、9)。
△誇口的,當指著主誇口(林前一31)。
△保羅只誇關乎軟弱的事(林後十一30)。
2. 不像別人勒索、不義、姦淫,也不像稅吏──自以為義,看輕別人。
△除神外,沒有一個良善(太十九17)。
△藐視鄰舍的,這人有罪(箴十四21)。
△各人要看別人比自己強(腓二3)。
3. 一個禮拜禁食兩次,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──自滿自足,自以為虔誠愛主。
△天父在暗中察看你禁食,必然報答你(太六16-18)。
△奉獻十分之一乃理所當然的事(代上二十九14)。
△暗中行不義,真神厭惡(太二十三23,十五4-6)。
三、稅吏的禱告蒙主悅納
1. 遠遠的站著──認清自己罪人的身分。
△認清人非聖潔不能見主(來十二14)。
△神阻擋驕傲者,賜恩給謙卑者(雅四6)。
△當時刻反省以認清自己(太七3)。
2. 不敢舉目望天──自覺對神虧欠很多。
△世人都虧缺神的榮耀(羅三23、24)。
△誰能知道自己的錯失呢(詩十九12)?
△神前自卑、低頭認罪、必蒙主憐。
3. 捶著胸──自知軟弱,自恨自責。
△憂傷痛悔的心,神不輕看(詩五十一17)。
△靠主救我脫離取死的身體(羅七18、24、25)。
△人非聖賢,孰能無過,知過能改,善莫大焉!
4. 神阿!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──找到幫助,認罪求恩。
△要將一切憂慮卸給神(彼前五7)。
△認罪的,神必赦免(約壹一9)。
△主來召罪人悔改(路五23)。
△靈修上當學稅吏的禱告,求神垂憐,靠主完全。
 

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《靈糧集07》,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


文章標籤:  #賴英夫  #靈修  #靈糧集0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