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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名、虛名、臭名

作者/陳恆道|類別/靈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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語云:「虎死留皮,人死留名。」名譽對於人是何等的重要。約蘭貴為君王,可惜他去世無人思慕(代下二十一20)。同樣留名,有人留芳百世,有人遺臭萬年,而有些人卻默默無聞,你呢?
一、臭名
1.古聖徒最怕留臭名(創三十四30)。
2.經上說:「惡人的名字必朽爛」(箴十7)。
3.耶洗別惡蹟昭昭,聲名狼狽。
(1)迫害先知(王上十九1-2)。
(2)謀財害命(王上二十一1-16)。
(3)引誘丈夫信從偶像(王上二十一25-26)。
(4)悲慘結局(王上二十一17-24;王下九30-37)。
 
4.猶大之罪跡、惡名。
(1)常常竊取(約十二6)。
(2)貪財賣主(太二十六14-16、24、47-50)。
(3)悲慘結局(太二十七3-5;徒一16-20)。
 
5.吾人行事為人,務必謹慎,切勿褻瀆主名,而留下臭名(羅二24;提後二16-18)。
二、虛名
1.虛名者,空名也。
2.洪水之後,世人為了傳揚自己的「名」,而建城造塔。真神不喜悅這事,就變亂天下人的言語,使眾人分散全地(創十一1-9)。
3.財主為了使家室永存,住宅永留,乃以己名稱己地,卻不在尊貴中醒悟,有何意義(詩四十九6-20)?
4.行善勿故意叫人看見(太六1-4),禱告勿故意讓人知曉(太六5);若存心得人稱讚,就是貪愛虛名。
5.掃羅為己豎紀念碑(撒上十五12),押沙龍為留名立石柱(撒下十八18),也是貪圖虛名。
6.世界的虛榮,如花似草,終必凋謝、枯乾,惟主的道永存(彼前一24-25;約壹二17)。
三、美名
 
1.美名勝過大財(箴二十二1)。
2.名譽強如美好的香膏(傳七1)。
3.路得的美名(得四14-15)。
(1)她的孝行(得一14-18,二2、18,三5)。
(2)她的貞潔(得三10)。
(3)她的勤勞(得二2、7、17、23)。
 
4.伯大尼的馬利亞在主身上作一件美事,她的美名傳遍普天下(可十四3-9)。
5.凡事真實的、可敬的、公義的、清潔的、可愛的、有美名的、有德行的、有可稱讚的,我們都當思念(腓四8)。
 

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《靈糧集06》,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


文章標籤:  #陳恆道  #靈修  #靈糧集0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