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禍福的選擇

作者/朱榮道|類別/福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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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三十15-20

一、得福之因(申二十八1~2) 
 
1.愛神(申三十16)。
△要愛神勝過一切(路十四16;可十二29-30;詩三十三12)。
2.聽從神的話(申二十八1-2、13-14)。
△神喜悅人聽從祂的話(撒上十五22)。
3.謹守神的道(申二十八1、9、13-14)。
△要守住神的道(路十一28;提後一13-14;提前三9;啟一3)。
4.遵行神的道(申二十八1、9、13-14)。
△要實行主道(雅一22-25;約壹三7)。
二、要得何福(申二十八3-14
△有今世與來世之福(可十29-30;提前四8)。
1.到處蒙福(申二十八3、6)。
△到處蒙神的愛與保守(約十四21;詩一二一7-8;彼前三12;啟三10)。
2.財產蒙福(申二十八4-5、8、11-12)。
△義人一無所缺(詩三十四9,三十七25;代上二十九12)。
3.子孫蒙福(申二十八4-11)。
△子孫得福(箴二十7;申十二28)。
4.勝過一切仇敵(申二十八7)。
△得勝一切(箴十六7;路十19;詩一一九165;詩五12)。
△有來世的福氣
1.得永生(羅二7、10;太七21;箴十一19)。
2.得榮耀的賞賜(提後四7-8;太十三43)。
三、惹禍之因(申二十八15
1.拜假神(申三十17-18)。
△最可憎惡的罪(王上二十一26)。
2.不聽神的話(申二十八15、45)。
△時候到人要厭煩真道(提後四3-4)。
3.不謹守神的道(申二十八15、45、53-59)。
△末世許多人要離道反教(提前四1;帖後二3)。
4.不遵行神的道反行惡(申二十八15、20、53-59)。
△末世不法的事增多,罪惡滔天(太二十四12;啟十九5)。
四、受何禍?
△有今世與來世之禍。
1.到處遭禍(申二十八16、19、25)。
△沒有平安(賽四十八22;摩九2-4)。
2.財產不蒙福(申二十八17-18、30-33、38-40、42、48)。
△惡人常缺食(箴十三25;結四17)。
3.身體不蒙福(申二十八21-22、27-29、35、58-61)。
△神賜平安降災禍(賽四十五7;申三十二39)。
4.子孫不蒙福(申二十八18、32、41)。
△惡人的子孫有禍(伯二十七13-14;耶三十二18)。
△來世之禍
1.被定罪(約五29;羅二8-9;可十六16)。
2.到永火受刑(啟二十一8;太二十五46;太七23)。
結論:當選擇永生之路(太七13-14)。
 

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《靈糧集05》,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


文章標籤:  #朱榮道  #福音  #靈糧集0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