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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聖經談穿著

作者/真耶穌教會|類別/信仰生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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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言:人要衣裝,因人看外貌(撒上十六7下)。
 
△穿衣之切實目的是「蔽體以取暖而保健」。
△衣服之顏色搭配及式樣變化,可顯出穿著者的身分與其富貴華麗之容貌。
 
一、早期的穿
 
1.樂園裡,亞當夫婦雖赤身露體,並不羞恥,也不生病(創二25)。
2.始祖犯罪後,自己用樹葉遮羞,但很快就枯乾;神為其製皮衣使能長期穿用(創三7、21)。
3.會幕時代,聖職人員穿精製的聖衣(出卅九,廿八1~5)。
4.曠野路上,四十年衣服沒穿破是神蹟(申八4~6)。
 
二、勿以外貌取人
 
1.不可輕貧重富(雅二1~4)。
2.不可假冒為善(可十二38~41)。
3.當重視內在美(彼前三3~5)。
4.且要穿上新人(弗四20~24)。
 
三、信徒當謹慎穿戴
 
1.以「男女有別」為原則(申廿二5)。
2.應力求整齊、清潔、樸素、正派、得體。
3.不應過分奢華打扮或隨從流行而穿戴奇裝異服失敬虔(提前二9~10;彼前三3)。
 
四、身體勝於衣裳(太六25)。
 
1.富足人若無健康的身體,亦不能吃穿享用(傳六1~2)。
2.有蔽體保暖的衣服可穿,要知足感謝(提前六6~8)。
3.有健康的身體更當心裏感恩。
 
結論:先求神國神義,天父賞賜日常需用(太六31~33)。穿戴神賜軍裝,抵擋魔鬼詭計(弗六10~11)。儆醒看守衣服,免得羞恥見主(啟十六15)。
 
 

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《靈糧集02》,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


文章標籤:  #真耶穌教會  #信仰生活  #靈糧集0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