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熱切的愛

作者/謝順道|類別/靈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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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文:羅十二9-11
根據「林前十三13」所言,在吾信者的一生信仰中,有「三件要素」是「不可或缺」的!
它們便是1.活潑的信心,2.喜樂的盼望,3.熱切的愛心。這「三件事」不但是吾人「信仰的精華」;也同時是促進個人「信仰」與「教會事工」的三股重要動力!
今以「羅十二9-11」與大家一同查考及談論有關「熱切的愛」。
一、愛弟兄要「彼此親熱」(10節)
 
「彼此親熱」──在原文含有「熱切地關愛」之意。可見保羅訓勉吾人,在教會中不但有須按經訓去「愛弟兄姊妹」;更要做到「熱切」、「關愛」的地步(或程度)。
如何才算是對弟兄姊妹有「熱切的愛」呢?
亦列舉數項如下:
  
1、為病弱的代求(參:可一27-30)。
2、親切關愛如同家人(參:西一4)。
3、與哀者「同哀」與樂者「同樂」(羅十二15-16)。
4、與扶助、安慰、關懷靈性脆弱的(參:路十30-37)。
5、時刻顧及和分享給有需要者(參:徒二44-45)。
二、服事神要「心裡火熱」(11節)
 
△經云:「耶和華為其百姓曾以『熱心』為範」(賽三十七31-32)。
△因此,今日吾人亦當「以此」為報(林後五14-15;徒二十22-24)。
△讓吾人更以「阿波羅」「尼希米」等為範(徒十八20-24;尼一2-4,二1-5)。
三、對來得救恩者,要「心裡熱切」(羅1-3
 
△主看每個人尚未得救者之靈魂,都一樣寶貴(參:拿一12,三12,四9-11)。
△故當起來,熱切地搶救「每個將淪喪」之靈魂(箴二十四11),並以保羅為典範(徒十七16,十八5)。
結論
吾人今日在信仰生活中所作的「事工」與「善行」,若非出于對神「至高的敬愛」;對同靈出于「至真誠的熱愛」;以及對眾人至「迫切的關愛」的話,則吾人的「愛」將失去其應有的「光彩」與「永恆的價值」!-阿們-

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《靈糧集21》,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


文章標籤:  #謝順道  #靈修  #靈糧集21